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996,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8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3,996,184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565,594,65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3.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始创于1935年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过多年的“食品+餐饮”双主业协同发展,公司在品牌、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积累了较大的竞争优势,是华南地区岭南特色的大型食品制造及餐饮服务集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食品制造业务:旗下拥有“广州酒家”、“陶陶居”、“利口福”、“秋之风”、“粮丰园”等多个知名品牌,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饼酥、西点等多种品类。餐饮服务业务:依托“广州酒家”、“陶陶居”、“天极品”、“星樾城”等品牌,旗下拥有餐饮门店26家。在立足于经典粤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改良,结合现代烹饪技艺,持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菜品,力争引领“新派粤菜”风潮。
(二)经营模式
“餐饮立品牌,食品创规模”是公司始终坚持的经营理念,基于实际经营和市场需求建立了“食品制造”和“餐饮服务”协同联动的经营模式。凭借餐饮业务中积累的品牌优势、创新技术和渠道优势等,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积极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工业化的食品制造业务的发展。
1.食品制造业务
(1)原材料采购:主要原材料通过公司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同时,对湘莲、咸蛋黄、包装礼盒等重点原材料通过参股供应商等形式稳定供应,保障供应质量。
(2)产品研发: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实力和人才储备。拥有独立的研发能力向市场推出新品的同时,将部分经过餐饮验证的点心、菜品研发转化为可供消费者简单加工或免加工即可食用的方便食品,并最大限度保留餐饮堂食的原有口味与风味。
(3)生产加工:公司食品板块以自产为主。公司除了生产加工自有品牌食品外,还通过OEM、ODM等方式代工生产其他品牌月饼等食品。公司现已设立广东广州、茂名、梅州(在建)和湖南湘潭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均采取严格工艺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公司生产基地配有月饼生产线、速冻食品生产线、腊味产品生产线、面包西点生产线等。同时,公司依靠品牌优势,对生产技术已成熟的部分粽子类、肉脯类、饼酥类等产品,选择优质生产商,授权其外包生产。
(4)销售模式:食品业务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模式,结合线上+线下销售等多种形式实现商超、餐饮门店食品专柜、利口福食品连锁店、各电商平台门店等业务标准化、规模化管理。
2.餐饮业务
公司餐饮业务以直营店模式为主,其中“陶陶居”品牌餐饮业务目前自营与商标许可第三方经营两种模式并存。
(1)原材料采购:公司在采购环节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要求、流程,进行统采统配,从原材料采购开始严把质量关,保证原材料的来源渠道清晰、质量符合生产、制作需求。
(2)门店运营::运营方面将各餐饮店作为独立运作单元,菜品独立制作。公司对菜品加工有严格的规范和制作流程,热菜加工、冷食加工、生食加工、面食加工和饭粥加工以及原料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冷冻、冷藏、清洗、刀工处理、热加工等方面制定了细致而又严格的流程和规范,保证品质统一。
(3)管理体系:公司对于直营店进行统一管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各直营店设立相应部门按照其职能权限负责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公司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统一管理。公司授权第三方经营门店按照公司要求及标准进行经营,由第三方进行日常运营。
(4)菜品研发:公司餐饮业务以传统粤菜为基础,建立粤菜大师工作室,推陈出新,打造粤菜新经典,创造臻品;致力研制广式点心、半成品粤菜菜式,为公司食品产业储备、输送新产品。同时,公司积极创新培育其他菜系新品,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和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管理层认为公司原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需要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对价的费用应属于应付客户对价,应当将应付对价冲减合同交易价格,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7亿元,同比增长8.54%(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则同比增长11.86%)。其中,餐饮业务营业收入为4.89亿元,同比下降26.70%;食品业务营业收入为26.96亿元,同比增长17.7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亿元,同比增长2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1亿元,同比增长20.99%。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餐饮业受到较大冲击,但得益于公司“食品+餐饮”的双主业经营策略,食品制造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确保了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一)大力推进各基地的生产与建设工作,产能供应实现新突破,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大力推进各基地的生产和建设工作,核心品类的产能得到有效提升,其中湘潭基地一期正式投产及时为2020年月饼市场产销畅旺提供了充分的产能保障;茂名粮丰园基地2020年初完成升级改造新增的速冻食品产能,及时适应新冠肺炎疫情下速冻食品市场的井喷需求,推动速冻食品业绩的大幅增长;梅州基地一期建设加速推进,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正进行内部装修,生产组织同步筹备中,拟于2021年上半年投产,满足日益增长的速冻食品市场需求;湘潭二期建设方案处于规划中。随着各生产基地的投入使用,跨区域产能协同作用显现,为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保障。
新基地以数字化工厂为建设目标,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引入先进生产设备,致力于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协同联动的数字化平台,在产品制造和企业管理过程的关键环节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缩短周期。
(二)聚焦主业,发挥优势资源协同效应,推动业绩增长。
着力推动“食品+餐饮”联动,统筹内部优势资源助力主业加速发展。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综合实力,重点落实推动研发成果的转化,打磨技艺为产品的价值赋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持续推进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搭建取得成效,利口福公司获“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称号,提升科研人才储备,发挥人才孵化和研发成果转化基地作用。二是“传统”与“新潮”的碰撞让老字号焕发新活力。主动寻找创意亮点,与知名IP展开跨界合作,探索传统食品的“好吃”又“好玩”路径。三是讲好“广酒故事”,擦亮老字号品牌。举办《饮和食德——与广州酒家邂逅时光轴上的味道》历史沿革文化展、旧物征集、快闪店等特色活动,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及粤菜文化内涵,巩固品牌影响力,擦亮老字号招牌。
(三)加强产业链把控,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根据公司产业布局,不断深入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合作方,推动公司治理、管理机制、资本、技术、激励等优化配置,激发公司发展新活力。一是推进陶陶居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并购六家陶陶居授权经营门店,引入产业协同性高、市场化的专业管理团队,激发陶陶居发展活力,恢复陶陶居自营餐饮业务,强化百年陶陶居的品牌优势,为陶陶居公司打造“餐饮+食品”的产业布局夯实基础,加快陶陶居公司做大做强。二是整合产业链优质资源,持续与产业链上游优质企业展开股权合作,参股核心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加强对产业链资源把控,有效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达到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协同效果。
(四)深耕渠道,拓展销售发展新优势。
持续推进全渠道的销售体系建设工作,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一是以现有主流电商平台作为依托,深入挖掘各大电商平台增效潜力,增加产品辐射广度,推动线上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二是设立连锁公司重新梳理线下利口福食品连锁门店,加强线下优势区域门店管理,现有利口福食品连锁门店(含加盟)近180家。三是加大经销渠道的建设工作,保持商超渠道、终端直销渠道等的开发力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渠道销售网络。
公司餐饮业务多点开花,把握发展“新机遇”。稳步推进餐饮门店开拓,新开广州酒家华夏路店、南沙城店,陶陶居总店升级改造新开业;推出“珠水百年?水上茶居”项目,探索广州早茶新业态;持续推进广州酒家餐饮老店升级改造,焕发老店发展新活力。
(五)全面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储备库。
公司一直将人才视为发展的重要之本,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配套管理制度。一是保障“三才计划”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公司针对优秀年轻储备干部推出五年定向培养计划,以精细化的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提升公司人才储备质量,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综合型人才的保障。二是传承工匠精神,以“粤菜师傅”为契机,搭建与外部交流的多样化渠道,促进人才技能提升,此外,针对员工持续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与岗位匹配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员工技能。三是加强下属公司之间用工协同性,推出“共享员工”,增强团队交流,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和互补。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8,880,610.6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11,838,988.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996,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8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3,996,18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565,594,65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对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一切相关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现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61,473.00万元,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57.96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595.2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手续费0.96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2,545.8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422.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2,422.6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6月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执行公司制定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45.8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27.7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9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42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557.96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7号)。本次置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结余资金合计5,478.89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并对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部分项目内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主体。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业经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公司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延期至2021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业经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业经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利口福食品零售网络项目、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全部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上述3个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5,478.89万元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业经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ZA0001号)认为:广州酒家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酒家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广州酒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资金用途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和经董事会批准项目调用,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资质: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人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超过434人;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9.9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2.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保险购买基金649.2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1年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严格执行指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097.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3%。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2020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1亿元,同比增长8.63%(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则同比增长11.99%)。
2、2020年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40.08%,主要系公司速冻产能释放及市场需求增加,各渠道销售增幅明显。
3、2020年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54.07%,主要系公司电商渠道建设效果逐步显现,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二、2020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安排,于2021年4月9日将增加提案相关材料送达至监事。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审议方式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行权条件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解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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