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2021年直采聚丙烯酰胺框架采购协议,协议双方约定了供货产品、执行价格、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协议未约定产品采购数量。本年度中国石化实际采购宝莫环境产品数量将视最终用户中国石化分(子)公司的具体采购需求和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分配给公司的供货份额而定。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宝莫环境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于北京签订了《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购销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汽车配件、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天燃气设备监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
近两年,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驱油用聚丙烯酰胺的招标物资总量情况、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情况及实际销售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18年将拥有的除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按截至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的净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2018-2019年度为公司参与投标,2019-2020年度为宝莫环境参与投标。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是中国石化物资供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中国石化物资供应归口管理和总部集中采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乙方: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供货产品
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条款与条件,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驱油用聚丙烯酰胺产品,产品应符合技术协议或约定的产品标准。
2、产品价格
价格形成机制:以产品原材料丙烯腈价格为基数的公式计算,其中丙烯腈价格以每月20日前一个月内华东港丙烯腈平均价格计算。如遇根据公式计算的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双方可协商。
3、采购订单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本协议的签署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甲方负有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义务。
4、付款
由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用户签署的收货确认证明以电汇方式全额支付。
5、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如乙方未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每迟交1日支付迟交部分货值0.15%的违约金;如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未约定产品采购数量,后续采购订单的签订及履行视最终用户中国石化分(子)公司的具体采购需求和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分配给公司的供货份额而定,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合理预计。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披露的《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是依据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021年直采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具体详见公司近期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2021年直采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采购投标项目评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而签署,具体的供货规格、数量、价格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需以双方后期实际签订并履行的采购订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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