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临2021-020号、临2020-021号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陆维强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刘伟、黄隆宇;
4、联系电话:(0754)-88118555;传真:(0754)-88118494。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具体安排如下:
1、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増信子公司职能,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1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同意公司及鑫瑞科技两家公司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12亿元、5亿元、6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并购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上述两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4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峰佳品”)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无锡东峰佳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亿元,并由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澳洲尼平河”)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澳洲尼平河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亿元(或与其对应的等值外币),并由澳洲尼平河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包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融资租赁、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澳洲尼平河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7:3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dfp.com.cn。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伟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7:3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dfp.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刘伟、黄隆宇;
电话:0754-88118555;
电子邮箱:zqb@df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东风股份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东风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2、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
4、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
5、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8、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泰联合证券现场检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上市公司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4、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5、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6、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签字):唐云 李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规定,现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0年度内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5,328,000.00元,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833,560.11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494,439.89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0日到位,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19]25号《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20年1月10日,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银行账号:2003020329200300073)已注销。
说明:
1、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全部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494,439.89元。
2、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当日注销。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9,230,000.00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0]2号)。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15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3.36万元。
【注2】: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更名前为“贵州千叶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更名手续。
【注3】:公司于2019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收购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923.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6日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成立(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45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32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4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4亿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总额:3.10亿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总额:0.80亿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0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银行、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0.54亿元;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三次,具体如下:
苏亚金诚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三次,涉及人员五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林雷,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1月至今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东风股份(601515)、迈为股份(300751)、禾丰牧业(603609)、紫天科技(300280)、*ST宏图(600122)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7月至今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至今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
公司2019年度支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1.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基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已对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10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1]4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80,699.2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84,319,398.3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584,319,398.37元的10%提取计58,431,939.8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8,967,207.21元及因公司本年吸收合并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规定转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030,565.29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200,16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15,725,231.03元。
公司2020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4,406,80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00,322,04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403,18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晓佳、王培玉、李治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勤勉尽职原则,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董事廖志敏先生(已于公司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后离任)亦担任公司本部工艺质量总监,均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及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勤勉尽职与绩效考核原则,确认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为: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薪酬为人民币98.80万元(含税);
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薪酬为人民币82.56万元(含税);
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薪酬为人民币66.84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刘伟女士薪酬为人民币73.44万元(含税);
原集团副总裁刘飞先生(已离任)薪酬为人民币55.73万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8.00万元(含税);
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
董事、集团副总裁谢名优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6.00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刘伟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6.00万元(含税)。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后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后附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调整,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后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増信子公司职能,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2021年6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同意公司及鑫瑞科技两家公司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12亿元、5亿元、6亿元及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并购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上述两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4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2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峰佳品”)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无锡东峰佳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亿元,并由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澳洲尼平河”)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澳洲尼平河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亿元(或与其对应的等值外币),并由澳洲尼平河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包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融资租赁、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澳洲尼平河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按照公司《医药包装产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0年-2024年)》的推进安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在医药包装产业板块的布局,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东峰医药包装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培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8号永新广场903室;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装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塑料包装制品,铝包装制品,复合材料包装制品,新型包装材料,多功能包装材料,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塑料原料,金属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铝盖,铝塑组合盖,丁基胶塞,垫片,硅胶塞垫片,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各类医药包装材料;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技术成果转让,供应链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上述新设子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工商部门核定内容为准。
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与上述设立登记相关的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无锡东峰佳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峰佳品”),目前主要负责公司乳制品业务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推广、营销及渠道建设相关工作。因无锡东峰佳品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无锡东峰佳品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实缴出资可分为一期或多期),以提升无锡东峰佳品的资本规模和运营能力。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东峰佳品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000万元。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修订《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并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凯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广东凯文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及《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于2020年12月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的事项已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转移至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母公司原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于2016年7月收购广东凯文(收购时广东凯文公司名称为“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广东凯文自2016年7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对收购广东凯文75%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广东凯文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32,432,280.83元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广东凯文2020年末原两大主要客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招投标结果,广东凯文原对上述两大主要客户服务的产品的投标均未按预期中标;此外,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广东凯文原在东南亚等市场的出口业务由于客户工厂生产经营受到影响,2020年出口收入实现情况未及预期且在今后难以完全恢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原收购广东凯文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原广东凯文资产组组合所对应的业务在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在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原广东凯文商誉和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估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原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1017号),公司(原广东凯文)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82,035,160.39元(包含商誉),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可收回价值为22,000,000.00元。公司于2016年7月确认对收购广东凯文75%股权所形成的商誉232,432,280.83元,截至2020年末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188,807,414.88元,由此计算,公司母公司当期应计提公司收购原广东凯文75%股权所对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3,624,865.95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母公司拟于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对上述持有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鉴于公司原合并报表层面对广东凯文的商誉转移至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均为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3,624,865.95元,减少当期净利润43,624,865.95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下转D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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