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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王凌秋女士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35

  

  董事王凌秋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的董事王凌秋女士计划在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凌秋女士提交的《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董事王凌秋女士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凌秋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董事王凌秋女士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5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1%,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股票来源:IPO前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王凌秋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王凌秋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王凌秋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凌秋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凌秋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王凌秋女士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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