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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引入侧袋机制作为备用工具。本次修订后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生效。现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改涉及的基金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2只公募基金,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如下:

  二、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

  1、基金合同涉及修改内容

  以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本次基金合同涉及修改的主要内容参见附表《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其中,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托管协议涉及修改内容

  有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已根据相应基金合同的修改一并调整。其中,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3、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4月15日起生效,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附表:《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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