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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4号《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发行价格21.84元/股。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397471974876的银行账户70,280,000.00元,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1207051129201297802的银行账户319,120,400.00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账号为19945101040045886的银行账户72,910,000.00元,合计462,310,4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6,0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5月7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1,011.1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江仙通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浙江仙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二) 《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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