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同比减少14.49%;实现净利润-7.68亿元,同比减少利润884.23%。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1.84亿元,比年初减少13.66%;所有者权益30.40亿元,比年初减少20.91%。
公司2020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13.89万吨,与上年同期551.50万吨相比减少37.61万吨,下降幅度6.82%,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与上年同期315.62元/吨相比下跌9.37元/吨,下跌幅度2.97%。煤炭销售收入157,377.4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6,686.58万元。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同比下降;三是代平庄煤业采购物资收入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编号:2021-011)预计公司2020年度亏损:45,000万元-67,500万元,与本次业绩快报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在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照上述规则执行。
2.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同时平庄能源拟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且龙源电力拟以现金购买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目前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涉事项正在与交易对方、相关决策机构及公司所在地政府沟通。本次交易需取得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需取得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若上述批准或核准无法取得,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需平庄能源股东大会、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国资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如需)、香港联交所、深交所等有权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业绩快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R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在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照上述规则执行。
2.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同时平庄能源拟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且龙源电力拟以现金购买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目前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涉事项正在与交易对方、相关决策机构及公司所在地政府沟通。本次交易需取得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需取得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若上述批准或核准无法取得,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需平庄能源股东大会、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国资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如需)、香港联交所、深交所等有权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做出,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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