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至2021年4月23日到期。
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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