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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德艺文创、欧派橱柜、嘉诚国际、达意隆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中闽能源、福建水泥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万元。 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6、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人民币85万元,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说明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房地产相关日常经营业务委托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实施管理(详见公告:2019-26),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阳光城负责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后续开发和销售等工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项目建设的需要,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阳光城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天装饰”)、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10.11万元。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剑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预计事项,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032(自贸试验区内);

  (2)法定代表人:黄兰天;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4年8月19日;

  (5)经营范围: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道路硬化、亮光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路灯、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水污染治理;花卉园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销售;花卉盆景栽培与销售、花卉出租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对金融业、贸易业、建筑业、旅游业、农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

  (6)股权结构:阳光城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2、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住所: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4层179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2)法定代表人:叶远航;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装修装饰工程、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设计、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挖掘、爆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设计、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石材的销售。

  (6)股权结构:阳光城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3、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住所: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自贸试验区内);

  (2)法定代表人:洪军;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1年7月16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健身休闲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物业服务评估;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代驾服务;销售代理;城市绿化管理;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汽车租赁;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

  (6)股权结构:阳光城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廖剑锋兼任阳光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阳光城及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预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阳光城及其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接受关联方阳光城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景观改造、绿化,精装修和咨询及劳务服务。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具体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经营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已就该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廷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惠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专注于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和创业投资等业务。

  公司是福建省内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行者,公司率先实现股份制改革,率先实现企业兼并重组,率先实现法人股协议转让、股票上市,率先组建企业集团,在现代企业管理与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多年的发展,三木集团逐渐成为以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的贸易合作伙伴遍及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名列福州市第一、福建省前茅;地产业务涉及福建、上海、山东、湖南等多个省市。公司先后获得“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经营诚信企业”等荣誉。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收购的方式步入创投领域,涉及的业务包括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和财务顾问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进出口贸易

  2020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是全球唯一实现货物贸易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进出口总值达32.16万亿元,比2019年增长1.9%,创历史新高。同时,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GDP达30%以上,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出口额为17.93万亿元,增长了4%;进口额为14.23万亿元,下降0.7%;贸易顺差3.70万亿元,增长27.4%。在外贸新业态方面,全国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市场采购出口增长25.2%。受中美贸易战持续进行的影响,2020年东盟和欧盟取代美国,成为我国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贸易伙伴。

  2、房地产开发

  2020年度,中国房地产市场虽受宏观经济影响承压,房地产行业整体依旧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但是其增速有所放缓。全年商品房销售金额与面积双创新高,其中商品房销售金额17.40万亿元,同比增长8.7%,商品房销售面积17.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行业规模增速回升,销售金额和面积同比增速较2019年分别提升1.9和2.6个百分点。从开发投资增速看,2010-2015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在经历国家严格调控后,增速呈连续下滑之势,2016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逐年稳步回升。2019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13.22万亿元,同比增长9.9%;202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达14.14万亿元,同比增长7.0%。

  3、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复杂环境的冲击,中国经济表现出了极强的韧性,疫情影响下,商业地产企业砥砺前行,为行业及经济平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全国300城商办用地推出规划建面3.0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2%,商办用地成交规划建面2.5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7%。商业地产百强代表企业拿地放缓,投资态度审慎,拿地聚焦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占比显著下降。与此同时,轻资产管理输出为企业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成为优质房企规模扩张的重要途径。

  4、创业投资

  2020年,全国共计发生了5364起投融资交易,总计交易金额1.21万亿元人民币,平均每日有15笔交易达成,交易金额33亿元人民币。2020年投资人退出获得收益总值达1.30万亿人民币,创10年新高。通过IPO获得约7915亿元收益,同期增长208%。数量上,2020年A股、港股和中概股IPO总数大幅上涨至602家,近10年内位居第二,仅次于2017年IPO数量645家的水平。通过并购获得约5043亿元收益,同期减少9.3%。2020年并购总数近1000笔,近10年内位居第二,仅次于2018年1021笔的水平。并购也正在成为投资人退出的重要途径。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四大板块的业务: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和创业投资顶住疫情的压力稳步向前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达到84.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34%;营业利润1.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4.47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4.61%。

  1、进出口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的贸易公司在公司的支持下继续稳步发展,在夯实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发展模式。贸易公司继续保持传统贸易的业务优势,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和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40亿元,同比增长48.69%。其中,跨境电商海关出口统计数22,126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

  2、房地产开发

  公司现有房地产业务聚焦在福州、南平、武夷山、漳州、青岛等区域,以“三木·水岸君山”、“南平云澜”、“三木·空港小镇”、“福清铂钥府”等项目为核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项目的累计预售面积为516,879.92平方米。2020年,房地产业收入金额为10.86亿元,较2019年增长了42.55%。

  3、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

  受2020年疫情的影响,在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方面,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顶住疫情的冲击,实现租金收入7,233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长沙三兆在顶住压力的同时也积极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向外进行轻资产管理输出,进一步拓展招商代理等新业务。

  4、创业投资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在创投领域进行布局,不仅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还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创造了6176万元的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2%。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6,523万元。阶段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产权登记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成立8家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卢少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公司治理”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1-15号)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44,733.6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3,864,429.1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538,790.5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2,227,660.25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资金。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关联董事廖剑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预计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上述提案中,第1-6项均为普通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7项为特别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号为100。(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1-1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齐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4项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44,733.6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3,864,429.1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538,790.5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2,227,660.25元。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资金。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和非财务报告内控存在重大缺陷;(2)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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