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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交科转债”将于2021年4月22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交科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

  3. 除息日:2021年4月22日。

  4. 付息日:2021年4月22日。

  5. “交科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 “交科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1日,凡在2021年4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4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4月22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亿元。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交科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交科转债”2020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科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0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50,000.00万元(2500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50,000.00万元(2500万张)

  5.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5月22日

  6.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

  7.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28日至2026年4月22日

  8. 债券利息: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9.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3.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交科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40%,本次付息每10张“交科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 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

  2. 除息日:2021年4月22日

  3. 付息日:2021年4月22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相关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6-8756 9352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付息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浙江交工MTN001,债券代码:101900565)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9】MTN93号

  3、债券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4、债券简称:19浙江交工MTN001

  5、债券代码:101900565

  6、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79%

  8、付息日:2021年4月23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到期兑付日:2022年4月23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明浩

  联系方式:0571-85175927

  2、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盈盈

  联系方式:021-38873262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方式:021-23198787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投标,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浙江交工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近日,公司收到项目标段中标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S2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

  中标价:人民币1,089,452,188元;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宇航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工期:20个月(609日历天);

  工程质量: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施工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1、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条款为准;

  2、公司后续将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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