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04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8)。
(四)《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04月1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定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8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罗卫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孟卓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孟卓伟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孟卓伟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止目前,孟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公司于2021年0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目前,刘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孟卓伟先生、刘丹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04月16日
附:孟卓伟先生、刘丹女士简历
孟卓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03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08月至2019年08月任职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加入公司担任法律事务副总监。
刘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上海泓宝绿色水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财务中心财务主管、项目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1年1-3 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2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0,774,928.27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生态工程施工业务合同3项,其中,市政类项目合同2项,地产类项目合同1项;园林生态景观设计业务合同23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1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2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0,774,928.27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717 公司简称:天域生态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项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0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0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0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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