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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业绩说明会”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4日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0:00-11: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业绩说明会”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平先生、副总经理冯玲女士及董事会秘书熊莉娜女士,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24日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业绩说明会”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且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6.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议案6.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子议案6.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 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3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熊莉娜、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如需回避表决的,请在相关议案“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02号文”批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4,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成都燃气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成都燃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成都燃气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等业务。公司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县、金堂县部分区域。本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金堂分公司主要负责金堂县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控股子公司新创燃气、凯能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主要负责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和新津县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及安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燃气发展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装。燃气计量表生产、销售及安装业务主要依托公司子公司千嘉科技开展,因千嘉科技实施增资扩股,该公司自2020年5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1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气源后,经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向居民、商业、工业和加气站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配气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开展天然气安装工程服务的对象包括民用户、非民用户及改造用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合同后,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主要提供劳务,工程类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施工过程中,公司负责监督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

  (3)燃气计量表销售及安装业务

  公司向城市燃气运营商、燃气基表生产商和经销商销售燃气计量表,最终用户为居民和非居民用户。

  公司燃气计量表具业务主要为研发、生产、销售远传燃气表,主要产品包括有线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无线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物联网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超声波燃气表。在无需入户的情况下,公司依托远传燃气表对燃气用户消费量进行远程抄收、监测和控制,从而大量减少抄表工作人员,全面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计开发服务是指公司根据用户的需求设计并集成的远程抄表业务涉及的数据管理系统、场站自控(SCADA)系统、客户服务及收费系统(CIS)等燃气行业管理软件和系统。

  3、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提高城市燃气化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产量、消费量以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增长较快。 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2.2%。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了1.0个百分点。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完善的输供气管网体系、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燃气管理经验,曾参与多部城市燃气规范的起草。为促进国内燃气行业的发展和交流,参与发起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四川省和成都市燃气协会,担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经过50余年的发展,综合实力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服务客户超300余万户,年销售天然气约16亿m?,日供气能力达1130万m?。公司已在成都绕城内区域及部分郊县取得了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目前,已取得成都市中心城区500平方公里特许经营区域及成都周边区县近800平方公里经营区域,并通过投资经营成都市东部新区近500平方公里经营区域。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供应业务,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清洁能源普及利用以及经营区域扩张。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区域稳固,未发生区域内项目流失事件,公司不断挖潜现有市场并加强拓展区域外市场,2020年当年签约收款居民户数5.85万户,发展非居客户项目1248个。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8亿元,同比下降13.50%;实现销气量15.78亿m?,同比下降6.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同比下降8.2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章节内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1年4月15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雪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龙

  日期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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