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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中国华润大厦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委员罗龙、杨平调整为委员陈多闻、项君。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陈秋雄、陈多闻、项君、薛乐群、严洪。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陈多闻、刘军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杨平、项君、青倩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林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严洪回避表决。

  5.与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000,275.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公司治理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中国证监会〔2020〕69号)和四川证监局《关于做好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川证监公司〔2020〕33号)的有关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公司认真组织开展落实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

  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管控与治理,未发现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重大问题。董事会同意向有权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公司依据自查结果而形成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和《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安全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重点工作与控制目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人力资源发展情况及2021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1)董事会同意将“技术部”更名为“科技创新部”。科技创新部主要负责研究行业科学创新技术、制定规范标准及技术制度、协助解决公司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打造科研高地,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2)董事会同意“人力资源部”更名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1)

  2020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2,042.90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647.83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2)

  2020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7,773.39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594.24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3)

  2020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16.21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38.09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予以调整。2020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嘉科技”)、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3,817.54万元和0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7,639.26万元和130.47万元。

  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5、与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4)

  2020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8,457.82万元,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547.77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65.59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与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183.70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3、与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4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65.06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5、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2.85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16日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郑尚钦

  注册资本:38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投融资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4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9层1905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

  注册资本:32,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燃气、燃气相关设备材料及管道、仪器仪表、燃气具、厨卫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10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这些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4、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30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一路一段5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西川

  注册资本:6,251.0853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服务;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咨询;系统集成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市政公用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测绘服务及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3月19日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

  法定代表人:韩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管道燃气(不含非燃料用途);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暖通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家用厨房电器具、燃气具及零配件的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燃气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09月16日

  住所:成都市建材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罗庆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压缩天然气(凭许可证并按许可时效和范围经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压缩天然气汽车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龙井村一组百锦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铁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供应(三环路以外、元华路以西、青羊区与武侯区区界以南、有效期以许可证时间为准);生产、销售燃气配套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监控品)、燃气具安装(涉及许可证的按许可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6.9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40%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0%股份,系公司第三大股东。

  4、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关联方,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4,922,123.34元,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扣除按本年净利润金额10%所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9,492,212.33元,及拟提取3%任意公积金11,847,663.70元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4,850,911.9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000,275.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13%。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分项议案表决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赵青海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黎小双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霍志昌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及风控项目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966,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51.5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167.59万元,2020年使用人民币33,883.95万元(其中:当年投入募投项目4,605.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278.0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5,545.0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9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所签署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剔除公司利息收入后的账户结余金额为15,545.0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本公司2020年度投入金额为33,883.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35,051.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12月24日,公司在成都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人民币50,000.00万元。2020年12月24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存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益为人民币1,750.00万元,实际年利率为3.50%,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上述期限届满,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续存手续,相关存款情况如下:

  (1)协议期限:1年

  (2)协议存款年利率:3.50%

  (3)存入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4)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1)第E00200号《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成都燃气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燃气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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