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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88,451,097.6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8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320,0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7.05%。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866,7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5,413,38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0年度,签署洁美科技、龙马环卫、卫星石化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龙马环卫、杭汽轮、卫星石化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龙马环卫、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0年度,签署杭汽轮、卫星石化、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杭汽轮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19年、2020年复核湖北广电、赣能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10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钭正良、钭江浩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各项工作计划,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委员钭江浩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认同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总资产22,280.31万元,净资产15,759.54万元,营业收入9,929.20万元,净利润3,440.65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4,023.58万元,净资产13,952.94万元,营业收入160.64万元,净利润-52.90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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