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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13号”《关于核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9,43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2,000,000.0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377,957,182.29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3,170.09元(含税金额人民币20,758,280.3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8799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20年8月,鉴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毕,且剩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280050908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32250198883609090909)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10550101040302192)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对其进行了销户,本公司及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6,2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467.30万元(含税金额人民币1,514.9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8799_B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7,785,079.88元。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8,890,0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92,709,180.0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新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相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预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综上,我们同意中新集团2020年度分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中新集团2020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中新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1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中新集团2021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新集团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中新集团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衡翔、唐筱卫、贝政新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新集团2021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额为准)。

  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办理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合法且必要的融资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对外担保的,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20年度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编制了《中新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新集团高管2020年度绩效考核与总裁实际总直接薪酬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新集团高管2020年度绩效考核与总裁实际总直接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志松、尹健、唐筱卫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中新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集召开中新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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