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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渡边庸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815,886.6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881,588.67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76,749,017.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683,314.9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540,015.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6%。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山口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8,800万美元,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2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等值货币)和2,300万美元(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渡边庸一、山口胜和渡边幸吉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司徒巧仪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证券简称:伟时电子公告编号:2021-0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公司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12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815,886.6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881,588.67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76,749,017.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683,314.9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540,015.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6%。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在授权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公司本次授权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使用杠杆融资。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存在以外币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风险、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8,8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2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东莞伟时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的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际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 内部控制的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 销售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存在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规定的比例。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渡边庸一、山口胜和渡边幸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预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1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日本 WAYS 酒店

  公司名称:日本 WAYS 酒店

  注册资本:300万日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

  公司住所:山梨县都留市鹿留1366番地

  企业类型:株式会社

  经营范围:1.酒店、度假设施、休闲设施、温泉浴场设施、旅馆等企划、经营、管理及咨询;2.活动、展览会、演唱会等的企划、制作、实施、运营、管理以及售票及相关的情报提供;3.娱乐相关内容的企划、开发、运营及发布;4.根据旅行业法进行的旅行业及翻译、口译业务;5.国际文化交流事业的企划和运营;6.餐厅、居酒屋、调试酒吧等饮食店以及小卖部的企划、经营和管理;7.贩卖食物、饮料、香烟、茶、酒等;8.加工、饮食以及租借以贩卖为目的的卖场设施;9.土特产的商品开发、制造及贩卖;10.不动产的买卖、租借、管理以及它们的中介;11.特定旅客汽车运送事业;12.劳动者派遣事业;13.上述序号所附带关联的一切事业;

  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直接持股15%,渡边庸一之子渡边幸吉直接持股50%并担任代表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口胜持股1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925.91万日元,净资产-49,424.08万日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3,956.28万日元,实现净利润-17,341.04万日元。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59,960,541.9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合计人民币260,736.71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融资租赁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东莞伟时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伟时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东莞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98187606

  3、 法定代表人:渡边庸一

  4、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5、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6、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龙泉路19号

  7、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精度高于0.02毫米(含0.02毫米)精密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含0.05毫米)精密型腔模具、模具标准件;TFT-LCD、PDP、OLED、FED(含S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办公及电子设备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WAYS株式会社持有其10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是为适应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该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获批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815,886.6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881,588.67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76,749,017.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683,314.9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540,015.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6%。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重复进行表决的,以本所网络平台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在电子邮件上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时,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chenxc@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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