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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渡边庸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山口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建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步君先生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周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周华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程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与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汪程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汪程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项目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其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子公司东莞伟时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东莞伟时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现金管理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事宜。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回收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授权期内,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授权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59,960,541.9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合计人民币260,736.71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42,453.31万元理财产品,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或变相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5,540,015.20元。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触控装饰面板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小型游戏机、工控显示、智能家居、VR等领域。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触摸屏、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公司深耕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已成为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与JDI、夏普、天马、京瓷、松下、三菱、华星光电等全球知名的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应用车厂包括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大众、戴姆勒、克莱斯勒、福特、通用、丰田、日产、马自达、本田、沃尔沃、奇瑞、吉利、长城等。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已有车载背光显示领域地位的同时,逐步向新能源汽车车载显示领域拓展,目前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品牌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LED灯珠、光学膜材、FPC、塑料粒子、电阻、钢材、模具配件等。公司采购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采购周期展开。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行生产和外协加工采购相结合的模式组织生产。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

  为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对原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按规定的编号或标记进行标识,公司品证部门和制造部门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及各流程节点制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市场拓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发挥自身营销优势获取业务。公司在昆山、东莞设立了销售部门,在日本的大阪、名古屋、鸟取和广岛设有4个营业所,利用自身销售网络公开、公平的获取业务订单。公司通过应用市场发展趋势和产品发展方向分析,积极寻找目标客户,并通过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稳步推进合作关系。

  (2)利用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获取业务。公司合作的贸易商均具有供应链管理优势,公司主要客户依摩泰集团、Vitec集团、林天连布集团等为国际知名综合商社,其购销网络遍布全球,通过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资源,积极寻求潜在客户。

  (3)借助合作客户的影响力,拓展新客户。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中的三级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夏普集团、日本显示器集团、京瓷集团、天马、华星光电等车载液晶显示领域二级供应商,上述客户均为业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业影响力较高、信誉卓著,与公司合作多年,关系稳固。通过主要客户的业内口碑及行业内的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客户资源。

  (4)积极开发中国大陆和世界其他各地的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发展现状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发展与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成为全球液晶显示行业发展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在全球液晶显示面板的生产向我国大陆转移的背景下,液晶显示面板生产厂商出于对关键组件需求的增长以及降低成本的压力,均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背光显示模组厂商。

  随着设计技术的提升、生产经验的积累和品质的日益增长,以及中小尺寸液晶显示终端应用产品的极大丰富化,我国本土背光显示模组产业近年来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背光显示模组也成为了液晶显示行业产业链中实现我国本土化最快的关键组件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为背光显示模组等,下游客户主要为液晶显示器厂商,产品最终主要用于车载领域。车载液晶显示器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近年来凭着优良的性能和有竞争力的价格,液晶显示产品在其他领域需求也不断扩张,有力地带动了背光显示模组的需求。

  车载显示领域方面,随着近年来智能驾驶、可视化导航和车载娱乐等人车交互概念越来越深入民心,汽车行业智能化、信息化、共享化趋势明显,作为人机交互窗口的车载显示产品,是汽车智能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从仪表盘、中控到后视镜、抬头显示、后座娱乐发展空间广阔。当前数字化智能座舱的屏占比越来越高,正在朝着大屏化、多屏化、窄边化、曲面屏、异形屏、透明屏发展。可以预见显示屏将占据智能座舱C位,显示屏集成摄像头、麦克风等器件可以解决传感器布置问题,集成化程度更高,车载显示需求进一步提升。

  根据 IHS Markit 最新预计,2025年全球车载 TFT-LCD 面板出货量约2.35亿片,2021年出货量预计恢复到1.60亿片,2022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10%,平均每车搭配2片以上TFT-LCD显示屏,预计2023年全球车载领域背光模组需求量为2.7亿片至3.2亿片。

  

  在车载领域,除背光显示模组外,公司还开拓了触控装饰面板、显示组件等业务。

  目前,除应用于车载领域外,背光显示模组在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智能家居、VR等领域均具有广阔的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60.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169.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具体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

  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59,960,541.9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合计人民币260,736.71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公司拟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采购支出),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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