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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拟与银行开展非授信项下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业务,公司及相应参与的下属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开立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最终开展票据业务情况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票据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的开立、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及自有资金保本理财(属于结构性存款)后质押开具商业汇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挑选资信好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等)合作开展上述业务的票据开立、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业务。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实施额度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票据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开立、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等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前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的开立、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票据池形式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业务的合理性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收款形态多变,公司结算收取既有电汇,又有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居多。

  1、公司可以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后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取得单据后质押未到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1.78亿元,均完成理财票据质押。

  2、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申请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时,在合作银行需开立相应的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标的到期解出后存放的临时账户。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在申请票据质押业务(含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公司可以通过活期存款或者质押标的解出的资金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针对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及活期存款补足等形式解除这一影响。

  2、担保风险

  公司申请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时,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标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质押标的到期不能正常解出,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公司申请票据池业务时,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形式的质押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标的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活期自有资金及时补足,保证质押标的安全和流动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协议(含质押协议),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博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减少了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博《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中信博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69.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0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6.3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91.7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46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839.9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6.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69.0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69.08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谈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 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1,459,025.30元,扣除发行费用124,404,2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054,803.4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1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余额包含未到期理财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393,099.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F10785号)。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三)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8,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81,124,172.9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2,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黄浦江中路2388号;

  变更后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并结合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地址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合规运作、各项工作运营等情况。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制定、技术研发创新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工。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编制内容符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事务、保证资金周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5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最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业务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总额内调剂使用。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董事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原则》等规定,且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且能够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的<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能够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逸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不当执业行为受到下列处罚或处分,包括: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含税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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