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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11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29.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4月12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371.1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43,711,000股。

  7、2019年12月06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4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44,181,000股。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增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98)。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00)。

  6、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430.1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47,434,9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是依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62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7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万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甘霖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57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6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20万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4月0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62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7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万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甘霖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57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6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4月0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拟定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陈芳、余晓亮、胡玉彪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21年0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5万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0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6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元/股。

  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2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后至今,已离职激励对象曹喆、俞国燕、孙磊、陶源、李桃、王雪、汤静、陈甜甜、陶源、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吴斌星、岳巍、杨德前和钱俊2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8,100股需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7,993,000元减少至247,434,900元,总股本将由 247,993,000股减少至247,434,900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聘任何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附件:

  何阳女士简历

  何阳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于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21年2月加入公司。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谷,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金刚锋、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2020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7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0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62元/股。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甘霖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元/股。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马佳颖、吴斌星、岳巍、周天涯、杨德前、钱俊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0.57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7,727,400股变更为247,434,9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47,727,400元变更为247,434,9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2、申报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5月30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曹喆、俞国燕、孙磊、陶源、李桃、王雪、汤静、陈甜甜和陶源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5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何慧慧、马佳颖、薛铖、周硕成、甘霖、周天涯、郎民周、吴斌星、岳巍、杨德前、钱俊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7,993,000元减少至247,434,900元,总股本将由247,993,000股减少至247,434,9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已经收回、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12.1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0.0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00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2.1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22.17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3.4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公司2021年0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21年 05月11日—12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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