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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绿的谐波”)首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吴中区尧峰西路6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显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18.5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金炜自2007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13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傅磊自2011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近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税)。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同意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3,155,48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2,297,766.5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97,020.1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88017                                                  公司简称:绿的谐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登记的总股本120,41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30,104,1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69%。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传动装置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包括谐波减速、机电一体化执行器及精密零部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医疗器械、半导体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制造领域。

  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谐波减速器的工业化生产和规模化应用,打破了国际品牌在国内机器人谐波减速器领域的垄断。公司多年以来深耕精密传动领域,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持续的研发投入、高精密的制造的能力、严格的质量管控以及完善的产品体系,在行业内建立较强的品牌知名度,成为国内领军企业。

  2. 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执行器及精密零部件。

  

  

  注:含“G”型号为高扭矩型,产品结构设计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扭矩承载能力有所提升;含“CL”型号通过结构和材料的优化,在保持原系列主要性能参数不变的前提下,大幅降低了产品自重。

  2.2公司机电一体化执行器产品是将伺服系统、谐波减速器、传感器集成模块,为客户提供更为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机电一体化执行器及部件主要包括以下系列:

  

  2.3公司金属部件产品按其结构和技术特点可分为以下系列:

  

  2.4公司液压产品可分为以下系列: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刀具、检具、铝材、电子元器件及轴承等。公司谐波减速器用轴承以自产为主,报告期内对外采购的轴承主要为特定型号减速器所用的深沟球轴承。公司设有采购部,专门负责相关原材料的采购,通过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制定采购计划,同时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询价结果、原材料质量、交货期限等因素,确定原材料供应商及签订采购订单。

  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确定实行评审小组制,按照《供方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符合公司标准的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原材料,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设备、质检能力、过程管理能力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并对相关原材料进行小批量试用,综合考量合格后才可进行采购。此外,采购部每年会组织品质部和技术部门人员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结合原材料质量、价格、交期、服务、配合度等因素,对优质供应商提高采购份额,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淘汰。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加安全库存”,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部分零部件及配件的常规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各类产品的核心工序均由公司自主完成。谐波减速器生产中,公司根据产品不同的性能指标、设计要求、规格型号等,按照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采购原辅材料。公司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的客户订单组织排产,制造部门根据计划部的排产计划进行生产,具体流程包括:订单需求→生产指令→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生产制造→产品入库→成品出货。公司主要通过MES(制造执行系统)对生产环节信息流进行控制,实现生产指令、工序安排、生产进度等实时数据的传递和共享。

  精密零部件产品存在非标准化、多品种、高精度要求的特点,具有明显的定制化特征,其生产以客户订单需求为导向,通常由客户提供具体技术标准及设计方案,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

  (2)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部分零部件及配件的常规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外协加工工序包括粗加工、材料处理等环节。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可以更加及时地响应客户需求、减少成本投入、提高供货速度,将有限的资源与精力集中在谐波减速器等产品的核心工序。公司外协采购模式为包工不包料模式,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并说明加工需要,由外协供应商负责进行加工后,公司将加工后的半成品取回并支付加工费。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具体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

  (1)境内销售

  公司境内销售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执行器及精密零部件,其中,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精密零部件采用直销模式。

  一般而言,公司对长期合作、有直销需求客户及部分公司所在地周边区域客户采取直销模式,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并由销售部负责客户的订单跟踪以及售后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对于部分客户,公司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经公司考核认证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并提供服务,该模式能够有效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扩大产品销售及市场覆盖范围。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客户向公司买断产品后进行销售。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选择标准,主要考虑经销客户的资金实力、渠道控制力、人力资源配置、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产品了解及推广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市场拓展能力等。公司按照《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包括销售流程对接、产品配送、日常管理等。

  (2)境外销售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包括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执行器及精密零部件,其中,谐波减速器和机电一体化执行器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精密零部件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取FOB国际贸易方式结算。公司境外经销产品主要通过进口国当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我国精密减速器行业发展较晚,谐波传动技术于20世纪60年代初引入我国,最初主要应用于军事和航天领域,后来逐渐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数控机床、医疗器械和核电等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外资品牌占据,且产品售价较高、交货周期较长,成为制约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国产替代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动能加快孕育,智能制造、数字化生产成为近年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对经济运行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内谐波减速器产业也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不断发展。谐波减速器行业受益于政策和主要下游行业的驱动,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国内从事谐波减速器的研发和生产的厂商有所增加,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产品系列逐渐丰富,并已成功突破了国际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国产自主品牌通过与国内机器人生产商达成合作,其在国内市场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目前国内已有公司以及中技克美等谐波减速器厂商实现量产。

  综合来看,我国谐波减速器行业处于成长期阶段,市场成长迅速,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市场,但以精密谐波减速器产品为代表的核心零部件总体供给量存在较大缺口,下游装备制造厂商需求尚未得到满足。随着行业内企业规模化生产的实现与下游工业机器人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

  谐波减速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均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以及研发资源。随着工业机器人以及各行业的飞速发展,谐波减速器呈现快速迭代的特点,这需要行业内的企业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并准确把握技术的发展趋势。

  此外,不同行业,不同用户对谐波减速器的技术需求也是不同的,只有充分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才能研发出更适合用户真实需求的产品。新进企业若不能在短时间内有重大技术突破,实现技术跨越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因此,谐波减速器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谐波减速器的加工不同于传统机加工行业,属于超精密加工,同时需要保证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等要求。对企业的加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全球减速器市场中谐波减速器行业龙头为哈默纳科,RV减速器的行业龙头为纳博特斯克,目前在精密机器人减速器市场中,上述两家公司凭借悠久的历史、雄厚的资本实力和长期的技术积累,占据了全球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市场70%左右的份额,其与以ABB、发那科、库卡及安川为代表的国际四大机器人厂商的合作历史悠久,在全球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市场中占有先发优势。

  在国内企业中,公司较早地完成了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技术研发并实现规模化生产,在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领域率先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在行业内确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并极大地降低了国产机器人企业的采购成本及采购周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一大批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行业的优质客户,并成功跻身国际主流市场。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在业内建立起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已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内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细分领域竞争优势明显。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谐波减速器是机器人、数控机床、医疗器械、自动化生产线等高端装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涉及材料、机械设计、生产工艺、精密制造等多学科知识,是高端装备产业重点发展的内容之一。作为装备制造业的高端环节,高端装备制造业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突出特点,是衡量国家制造业发展水平和整体经济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装备制造业的高端化、现代化是推动工业现代化的关键,也是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战略转变的重要途径,国家一直在政策上保持对本行业较大的扶持力度,国家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重要发展政策都将谐波减速器列为重要发展的对象,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促进了谐波减速器行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a.随着技术的日益成熟,目前谐波减速器技术向高精度高刚度方向发展,更多非机器人应用领域的复杂环境对谐波减速器的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谐波减速器由于其自身原理是通过柔性变形传递运动,使得其刚度面临了一些限制,新一代谐波技术通过底层数理模型的更新,轴承设计及加工工艺的优化,使得其刚度指标突破了原有技术方案的极限,提升了一倍。刚度的提升为谐波减速器打开了大量新的应用场景,其应用领域将从工业机器人领域更多拓展到数控机床、医疗器械、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并且进一步推动其应用技术的提升。

  b.以协作机器人为代表,随着机器人应用小型化、轻量化的演进,其他行业逐渐接受机器人可以提供的效率和灵活性,机器人得应用从过去的汽车行业、消费电子逐渐向各行业渗透,从大批量的生产模式向一般工业柔性作业的模式切换,机器人变得更加灵巧、更安全,协作对于提高制造灵活性以适应高混合、小批量生产至关重要,更多的基于人机协同工作的轻负载机器人在工业场景得到应用。机器人小型化的趋势将在未来更多行业中得以体现。

  随着机器人行业多年的快速发展,机器人产业规模的提升,机器人产品的成熟与供需逐渐趋向平衡,下游客户对谐波减速器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机器人厂商在为下游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时,越来越需要上游核心零部件厂商的技术支持,需要谐波减速器企业发挥技术、产品等整体优势,加快响应速度,提升将行业空间转化为订单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机器人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不同场景的模块化、标准化需求也随之增加。机器人技术的平台、模块化、标准化也将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共4家,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07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52,568.3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777,662.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41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104,1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对《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4 月15日,公司首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已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昱昱、左晶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2日及2021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绿的谐波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成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 绿的谐波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归来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656009

  传真:0512-6656009

  邮箱:info@leaderdrive.com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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