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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11楼1号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更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6亿千瓦时,预计金额74,5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6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实施基建、技改等项目,预计总投资40,588.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24,226.84万元,技术改造12,771.55万元,固定资产零购1,447.38万元,营销投入536.19万元,信息化投入1,606.40万元。

  2021年度投资方案为全年总计划,已包含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1年项目投资预安排4,928.44万元。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依法决策后,以其自有资金投资相关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并可在投资计划总额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个别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及为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业务提供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除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中国电财均免费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过江输配水管道受洪灾损毁严重,已丧失功能且无修复价值,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对该过江输配水管道进行报废处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原值621.97万元,累计折旧426.43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净值195.54万元,资产净额195.54万元。

  本次固定资产处置后,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95.54万元(未考虑保险赔付、后期折旧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业绩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程序合法、有效,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王更生、向道泉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及为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业务提供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备,关联方确认准确,交易定价政策明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前次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92.588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2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2月31日,中国电财总资产3,548.73亿元,净资产413.9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1亿元。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中国电财的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其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其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及为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业务提供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二)定价原则

  1、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2、除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中国电财均免费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业务。

  (三)结算方式

  1、对于结算金融业务。中国电财按提供给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相同标准及方式进行结算。

  2、对于活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每季度20日进行利息结算。

  3、对于定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期限,按期进行本息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46,641,628.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7.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84万元(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执行。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列表及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之专项说明》(XYZH/2021CDAA90200),认为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之专项说明》(XYZH/2021CDAA90200)。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公司代码:600101               公司简称:明星电力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18,277.3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741,827.74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76,449.62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43,036,812.51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2019年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6,641,628.63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公司主营水力发电、电力销售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将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车充换电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纳入公司经营业务。

  2.经营模式:公司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电网内无新增发电装机。

  公司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经营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供区用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由电水主业向“主业+产业”模式转变。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自来水和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和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收入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除电、水主业外,发展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车充换电等综合能源服务经营业务。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电力投资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电网规模及发电量居世界首位。报告期末,全国全口径发电机装机容量为22亿千瓦,同比增长9.50%。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分类型看,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0亿千瓦、火电12.50亿千瓦、核电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0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0亿千瓦。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

  四川是全国水电大省,水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是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2020年,四川电网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落实国务院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执行疫情防控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用电潜力,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大力拓展电力外送市场,外送电量连续四年超过1,300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达到95.40%,进一步加速了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国有控股的电力、自来水生产经营及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拥有完整的供电、供水网络及服务体系。公司以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转型突破、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和网络发展方式转变,坚强电网基本形成,电网本质安全得到显著提升。公司电水供应稳定,网络建设成效显著。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①:“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3月变更名称。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编号:临2020-011)。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遂宁地区完成自发上网电量52,466.9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7.29%;售电量237,831.8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54%;甘孜州康定地区上网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量7,123.05万千瓦时,同比减少7.03%。售水量4,224.94万吨,同比增长5.47%。实现营业收入16.68亿元,同比增长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2.01万元,同比减少29.7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15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20年财务报表年初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1家。与上年一致。详细情况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有关内容。

  董事长:王更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董事、监事、高管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21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6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74,500万元;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公司持有46%股权)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1,600万元。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4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购售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

  公司预计2021年购电量比2020年购电量有一定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计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92.588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华龙公司能够按月收回销售电力款项,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6日00:00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6亿千瓦时,金额74,500万元。

  2020年12月26日00:00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期间,华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6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售电定价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发布的电价政策和标准。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当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当月结算当月电费。

  华龙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价格为准,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11楼1号会议室。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永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购、售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及为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业务提供结算金融服务,是公司优化资金管理的需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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