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16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非独立董事王美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晓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章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两位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健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亦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晓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章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健先生简历
张晓健,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法学学士,一级律师。1996年10月至今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26年执业律师经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伟女士简历
章伟,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99年8月至2011年1月,曾任杭州新开元大酒店前厅主管、总经理助理、酒店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担任同庆楼酒店总经理、区域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14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基水、吕月珍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交易内容,均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注1说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基水与世家酒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位于合肥市繁华大道南路的房屋出租给世家酒店。房屋面积2334平米,租赁期共10年,租赁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840,240.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890,654.40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944,149.68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000,725.84元。2020年1-3月疫情期间对方给予免租优惠。
注2说明:2009年6月2日,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位于合肥市合作化南路6号的房屋出租给本公司。房屋面积10,992.00平方米,租赁期共15年,租赁期间为2009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其中2009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4日租金为112万元/年,2014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租金为120万元/年,2019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租金为138万元/年。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股东沈基水收购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按照合同约定,2020年度租赁费用为138万元,2020年1-3月疫情期间对方给予免租优惠。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沈基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999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基水
成立时间:1999年2月12日
主要股东:沈基水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6号
经营范围:农用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修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94.9万元,净资产9,630.3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63.76万元,净利润为8,045.89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沈基水先生及其控制的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承租关联方的房屋,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12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为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将加大门店的拓展速度,通过开店和资本合作的方式,做大做强连锁规模,为保障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109,587.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084,336.48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2,653,955.4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64,829,858.27元,资本公积金余额813,800,579.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260,000,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随之发生较大变化,餐饮业作为民生工程,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中国餐饮协会数据显示,近30年餐饮行业年均增长率为18.6%,增长速度超过 GDP 增速。当前,餐饮服务需求市场空间巨大,公司需积极组织和调动各项资源,紧抓行业发展黄金时期,实现门店快速扩张、规模快速扩大的战略目标。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的大众聚餐与宴会市场,是现代消费的热点。亲朋聚餐和商务宴请活动是城市消费中的刚需,围桌中餐作为“社交餐饮”为顾客提供交流空间,市场需求巨大,且百年不变;随着宴会及婚庆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大,公司针对满月宴、百日宴、周岁宴、成人宴、升学宴、定婚宴、结婚宴、乔迁宴、团圆宴、庆寿宴,打造特色鲜明的同庆楼“十大喜宴”;公司的餐饮服务区域基本可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及县城,市场空间无限。
公司坚持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凭借自身在餐饮市场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及成熟的运营模式,2021年公司将加大门店拓展速度,积极向外省和周边地区拓展,形成更大范围的跨区域经营,通过开店和资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连锁规模,为保障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高速的发展,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提高股东回报率,董事会制定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1 年度,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维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业绩良性增长。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5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期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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