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8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所涉基金见下表: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为:
1、在前言中增加侧袋机制的有关风险揭示。
2、在释义中增加侧袋机制的有关释义。
3、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增加侧袋机制期间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4、在基金份额持有大会中增加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大会的特殊约定。
5、在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6、在基金资产估值中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7、在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8、在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9、在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相关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改,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修订的内容自2021年4月16日起实施。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查阅修订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 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 (以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一、基金合同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
二、招募说明书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
三、以上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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