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波、肖适、刘帅、廖杨、尹蕾、廖传均、钟超、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和邮件(指定邮箱:ir@xgimi.com)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ir@xgimi.com邮箱。
(二)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9 9894 转 8432
联系人:薛晓良、侯学裕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于2021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曲静渊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钟波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尹蕾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根据新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尹蕾先生简历
尹蕾,男,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四川多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成都市极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尹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8,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尹蕾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暨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暨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入项为13,000万元,支出项为0元。关联董事钟波、肖适、廖杨、刘帅、景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例会会议以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暨2020年度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内公司预计将与部分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预计总额度为13,000万元。这些关联交易基于互惠互利目的,交易价格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时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
企业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一街2号11层11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爱奇艺创新大厦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7月02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4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8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6月04日);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传输业其他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3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耿晓华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李彦宏先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481.85亿元,净资产为94.44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97.07亿元,净利润为-70.07亿元。
爱奇艺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彦宏先生控制的企业。
2. 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柠”)
企业名称: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注册资本:119.1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明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7栋1单元1楼1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7栋1单元1楼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音像制品出租;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青柠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钟超。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2,124.20万元,净资产为84.9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164万元,净利润为-108.9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青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钟超先生控制的企业。
3. 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市青柠”)
企业名称:寿光市青柠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志明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8018室
主要办公地点: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8018室
经营范围:智能技术研发、推广、转让;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软件开发;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会展服务;旅游会展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餐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音像制品出租;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住宅装饰和装修;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餐饮管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文具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电气设备、摄影器材、家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仪器仪表、建材、健身器材、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金属制品、花卉、苗木、玩具、纸制品、食品、医疗器械;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青柠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钟超
该关联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股东成都青柠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5,234.63万元,净资产为4,611.5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395.23万元,净利润为119.48万元(数据按合并报表口径统计,未经审计)。
寿光市青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钟超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且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将加强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四、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Xgimi Limited(以下简称“极米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3,997,310元,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2021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各孙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2号
法定代表人:钟波
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光学仪器、家用电子产品、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计算机硬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玩具的批发兼零售;设计、制作和代理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市场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38,401.73万元,净资产为244.27万元,营业收入为189,154.95万元,净利润为-1,473.76万元。
被担保人名下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3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4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设立抵押,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极米香港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香港北角渣华道18号嘉汇商业大厦15楼03E室
主营业务:核心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及产品的境外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41,070.83万元,净资产为3,881.93万元,营业收入为108,979.17万元,净利润为3,390.65万元。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1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拟在全资子公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律规定及证监会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83,997,310元,均为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24%,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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