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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部分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基于公司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方委托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福建鑫陆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鑫陆建设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之(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鑫陆建设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现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鑫陆建设发生的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1年度预计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2021年度预计金额的使用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及施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董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亦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0年度预计金额为预计合同签约金额,签约金额与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签约金额,超出部分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1年度预计金额为预计合同签约金额,签约金额与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签约金额,超出部分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瑞明

  住    所:福清市龙田镇龙一路5段51-1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鑫陆建设总资产为37,234.34万元,净资产为2,997.1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813.23万元,净利润为-2,334.0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鑫陆建设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之(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鑫陆建设为公司关联方。鑫陆建设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福建鑫陆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超15年,是一家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鑫陆建设具备相应资质且经营情况正常,同时2020年度公司与鑫陆建设签约并已开工项目能够按照工程计划进度开展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需求,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2021年度公司拟以招投标定价或公司同期同类业务价格等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额度内,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为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保障项目施工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具体合作时,双方将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需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该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公司追溯调整。

  (三)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6月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1.关联方认定

  明确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还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完善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解释,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对2020年度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4,548.01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已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公司已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等信息。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执行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交易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受托方有关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7.69%。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较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相关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董事长施文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郑飚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79,251.75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683,981.19元(含因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增加126,833,283.36元),2020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45,415,307.76元。

  目前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处于规模化发展阶段,福清东百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有重大资金需求,为保证相关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2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整,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21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周转及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920,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为484,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436,80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度授信额度

  1.2021年度母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84,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融资需要追加母公司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额度仅计入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

  2.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36,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920,8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以下与授信有关的事项: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借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借款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黄金租赁、保函等,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及担保事项(包括借款主体以自身信用或自有房产、资产等为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等内容。公司办理与上述授信有关的事项,以业务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2020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融资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8,8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延长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通过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开展融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额度及种类

  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类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各类债券融资工具。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融资用途

  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所融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5.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及融资工具相关利率管理规定确定。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债券类融资工具管理部门对该次发行的无异议函、核准、注册通知书等确认文件的,则涉及该次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券类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债券融资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融资工具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或上市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直接融资工具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债券融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1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基于公司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部分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上述业务2021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及施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1年度与玛丝菲尔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与关联方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丝菲尔”)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情况进行预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同时对2019-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仓储物流业务拟适度增加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单次竞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行使竞买决策权,竞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出资权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上述竞买有关的具体事宜,并有权在不超过单个项目竞买成交金额范围内投资项目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对原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等)负责项目的实际运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同步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2:3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德艺文创、豪尔赛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德艺文创、欧派橱柜、嘉诚国际、达意隆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金牌橱柜、岭南股份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永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人民币130万元,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了解华兴所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履行审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华兴所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期审计的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因此,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华兴所的基本情况,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常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人民币778,8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除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外,其他未提供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2020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融资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8,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注2:上述担保额度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被担保人)授信的累计未清偿余额在债权发生期间内的最高金额;

  注3:母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融资需要追加为共同借款人而成为被担保人的,相关担保额度仅计入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

  注4: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注5: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有关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总授权额度内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在控股子公司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办理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金额及期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其他相关事宜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清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前南1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保健食品销售;游艺娱乐活动;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娱乐性展览;外卖递送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5,301.66万元,净资产为4,469.8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53.3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五矿电工(东莞)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538万元人民币

  住    所: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利澳花园L11栋别墅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产销:电力变压器铁芯;电子产品及服装、饮料、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等的加工、销售、物流配送、储存、装卸;网上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钢材的剪切加工、检验检测;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物业租赁;建筑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五金、机械、建材、电气设备等产品等的批发,零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175.25万元,净资产为6,423.3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2.45万元,净利润为518.61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1层至8层

  法定代表人:袁幸福

  经营范围:百货管理咨询,商场经营管理,百货商场自用设备维修保养,百货投资管理、托管;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针纺织品,黄金珠宝,家用电器,眼镜,卷烟,雪茄烟的零售;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正餐服务;快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冷饮服务;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餐饮外卖服务;保健品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摄影;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648.21万元,净资产为5,686.92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6,622.42万元,净利润为-2,163.9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名称: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村新桥头)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仓储理货(不含危险品);冷库货物仓储;物流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913.40万元,净资产为35,154.0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82.11万元,净利润为3,574.3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2月纳入合并报表

  (五)公司名称: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源街南侧爱方城小区商住楼12号楼1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1,927.14万元,净资产为20,057.0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00.2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1月纳入合并报表

  (六)公司名称:平潭信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2)406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化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1,951.95万元,净资产为-142.1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1.7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名称:肇庆高新区鹏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309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812.23万元,净资产为1,698.9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32.3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3月纳入合并报表

  (八)公司名称:嘉兴大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吉蚂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21-26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3,817.44万元,净资产为15,929.7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18.55万元,净利润为1,432.7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公司名称: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海亮世纪新城一期61栋3单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建辅建材的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054.07万元,净资产为3,638.8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82.11万元,净利润为2,671.0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公司名称:常熟榕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158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沿江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贵金属加工,生产各种宽厚板,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492.18万元,净资产为8,490.8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83.2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8月纳入合并报表

  (十一)公司名称:西藏信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一期61栋3单元302-Q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零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0,861.32万元,净资产为8,451.6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837.9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二)公司名称:博洛尼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天津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九纬路1号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系统研发、推广、咨询、服务;整体厨房设备、家具、浴室柜、内门墙板的生产、销售、安装;货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研发、租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粮食、食用油、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自有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962.33万元,净资产为4,166.6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314.0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4月纳入合并报表

  (十三)公司名称:平潭信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2)410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3,836.33万元,净资产为5,930.5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18.55万元,净利润为1,099.1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四)公司名称:平潭信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2)415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095.13万元,净资产为1,621.2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97.3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五)公司名称:常熟神州通工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达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工业厂房、工业设施及其配套的开发、建设、租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995.89万元,净资产为4,200.3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76.6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8月纳入合并报表

  (十六)公司名称:平潭信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小湖庄西航路北段东侧(地号:48-22)411室

  法定代表人:叶海燕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财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化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812.95万元,净资产为986.1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09.29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七)公司名称: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宋克均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投资与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工程建筑施工;安装(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烟(凭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酒、服装鞋帽、皮具、化妆品、眼镜、玩具、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通信终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家具、工艺美术品、黄金、珠宝首饰、游艺及娱乐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以上三项凭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室内游乐服务(以上两项凭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文艺创作表演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上各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7,533.97万元,净资产为102,913.5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7,794.64万元,净利润为12,405.21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十八)公司名称: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郑州航空港区鑫港花园4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及化学品除外);供应链管理(制造业、金融业除外);电子商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初级农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服装、化妆品、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086.50万元,净资产为7,916.2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62.8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十九)公司名称:湖北台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48.79万元人民币

  住    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胜海村31号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食品技术研发,食品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包装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食品仓储,货物装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农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洗涤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餐饮企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仓储设施开发、建设,自有房屋租赁,自有仓库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808.12万元,净资产为8,154.70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21.73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开展经营或投资融资的互保行为,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61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1%;公司与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0,207.08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8,374.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采用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YPERLINK “http://roadshow.sseinfo.com“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施文义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飚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林建兴先生,董事长助理兼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徐俊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4月26日(9:30-11:30,15:00-17:00),通过本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7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电    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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