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要求将《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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