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占2020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36.19%。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二)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并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智能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慧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红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大红

  日期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泰禾智能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将该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536.44万元、197.08万元后剩余金额9,940.39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是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均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泰禾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泰禾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泰禾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泰禾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泰禾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SZ)、斯迪克(300806.SZ)、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鲍光荣、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捷以及陈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3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8.57 %。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确定原则不变。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公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编号肥西[2018]20号地块,并将“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安徽省肥西县紫蓬工业聚集区方兴大道与森林大道交叉口亦变更至此地块。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与公司现有主厂区仅一墙之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至此地块更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亦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2、公司分别于2019 年3 月29 日、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土地平整、规划时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及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统一将四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年3月。

  经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4月1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共计4,407.18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共计20,934.70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金额2,7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8,234.7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现对上述两项目予以结项。截止2021年4月15日,“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10,937.51万元、5,729.3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分别为5,702.52万元、4,97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以及设备生产效率提升,形成了较大的设备投入节省。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节约了建设支出。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三)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536.44万元、197.08万元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截止2021年4月15日,剩余金额共计9,940.39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

  公司承诺将于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四)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新港南区蓬莱路以东,江淮大道以南,明堂山路以西。

  实施主体: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项目新建1#、2#厂房,总建筑面积42375㎡,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100台(套),并配建给排水、变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初步拟定2年。

  预计总投资额及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9,77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347.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27.1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之后,可形成年产260套智能装车成套装备的生产规模。

  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主要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结余的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效益测算:该项目达产年预计可实现年营业收入51,220.00万元,达产年实现利润总额10,915.50万元,实现年度净利润为9,278.1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85年。

  2、新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随着工业4.0时代的持续推进,传统制造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工厂智能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制造业在世界舞台上的竞争力。因此,国家高度重视“智能工厂”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显示国家对发展“智能工厂”的决心,为传统制造业的转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智能机器人行业迎来大发展时期。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四条“机械”第47款“智能物料搬运装备”,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畴。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节“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中第一点提出的“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大力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实现数据跨系统采集、传输、分析、应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

  ②项目实施助力解决生产性企业厂内装卸的诸多问题

  自动化装备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重复机械工作的人力投入和次品率,在极端环境下的应用能避免和改善生产安全问题,且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不再低廉,生产线由人工向机器自动化的推进是大趋势。在此行业发展大背景下,公司着重对机器人在制造业工厂货物装卸领域进行了调研,目前工厂货物装卸工作主要依靠人力,装卸工主要是50岁以上的农民工,80-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从事装卸工作的越来越少,后备人力接续不足,特别是遇到销售旺季,装卸工招工更加困难,且装卸工工作强度大,环境恶劣,安全风险高,装卸工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并呈现增长趋势,用机械替代人工的需求迫切。公司看准工厂装车作业的诸多痛点及行业需求,研发出了适用于粮油、食品、酒水、家电、化工等领域的箱式、袋式货物智能装车系统装备,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巨大。

  ③多年研发积累,为项目的产业化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智能装车系统装备为公司新研发的产品,该研发项目于2017年开始立项,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已积累了大量的研发成果,现已获授专利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另有多项申报专利。该产品具有智能化程度高,通用性强,可靠性强等优势,拥有良好的人机交互功能,致力于实现装车过程的无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智能装车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也获得了“安徽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项目为保障产品产业化顺利实施已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及技术项目预研,为该产品产业化提供保障。

  ④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公司深刻把握国内外制造业发展趋势,在智能装备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完善和提升公司智能装备产品链和研发、制造水平,对于抢占智能装备制造技术制高点有着重要战略意义。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有助公司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获得更高的认可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关于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也符合国家鼓励产业的发展方向,能够助力生产性企业智能化工厂的升级改造、解决用工难、用工贵等难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项目的实施也是公司多年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3)项目风险分析和对策

  ①技术风险

  公司智能装车系统装备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公司单独为该产品建立了一支研发团队,现有技术人员4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0余人,分别从事机械、电气、软件、算法、工业设计等专业岗位,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提供了保障,但如果公司产品未能到达相关技术标准,或与客户的要求不符,或没能及时开发出与新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将面临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加大在研发新技术上的投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根据新技术、新环境及时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对技术研究的路线做出合理安排,并形成基础研究与市场应用的快速互动与良性循环,巩固并提升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更快的满足客户需求。

  ②市场风险

  公司已对智能装车成套装备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但由于该市场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如果未来该产品的销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本项目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智能装车成套装备市场变化,跟踪客户需求,将研发、生产与客户需求联动,保证产品的竞争力。另外,公司将通过与大型生产性企业客户合作、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等措施,加速推进产品产业化进程。

  本次项目受到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情况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由“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并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同时调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具体如下:

  

  (二)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止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现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1年3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536.44万元、197.08万元后剩余金额9,940.39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智能装车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以及准备新建“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将该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536.44万元、197.08万元后剩余金额9,940.39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是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均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投入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以及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均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拟新建的“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需要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同时,新建“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受到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63.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540.18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404.61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3,949.8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3.7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1,6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04.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102730102100001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3405014888080000036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540.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2020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截止2020年12月末,上述1-10项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泰禾智能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禾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投行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查阅了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770号);

  (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