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阮光寅、章建灿等16人公司小股东与公司决议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的《民事裁定书》((2021)浙0681民初492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裁定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浙0681民初4923号),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阮光寅、章建灿、詹红芳、何汉平、何永飞、祝贏海、寿恒、詹志海、寿海光、王松苗、寿超慧、裘立江、何永军、楼来锋、冯徐标、马三光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阮光寅、章建灿、詹红芳、何汉平、何永飞、祝赢海、寿恒、詹志海、寿海光、王松苗、寿超慧、裘立江、何永军、楼来锋、冯徐标、马三光共同负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1)浙0681民初4923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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