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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4月2日发出。

  2、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38,757,079.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3,875,707.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317,784,968.59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231,792,605.2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4,830,873,734.99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4,220,987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关于监事2020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经对各位监事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7.1同意陈永丰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7.2同意修刚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修刚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7.3同意孙玉菊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孙玉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7.4同意张明晶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张明晶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7.5同意林晓林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林晓林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2020年监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2020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7、9、10议案需报2020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1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 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1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中准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00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4、审议《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16、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8、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334.14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0年4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9,900.00万元办理了定期存款。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75.70万元(其中包含已转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利息3,106.43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部分将于到期后收回相应的本金及利息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816.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6,296.7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本次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49,000万元及利息4,190.625万元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9,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力、物流等因素相对受限,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程相对缓慢。截至2020年末,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079.44万元,该项目已按预计进度建设完成,项目投产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产销量下滑,未达到预计收益;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643.21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新线、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无菌粉针剂生产线改造完成,均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中,注射剂车间已进行初步设计;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4,557.62万元,提取车间、智能口服液车间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安装工程已开始进场,设备已陆续到货准备安装。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按计划、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为59,902.4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50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3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65年。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

  因受国家医改政策的限制、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等因素影响,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中的品种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已弥补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原有产能不足的缺陷,经谨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发酵提取车间;参泽舒肝胶囊、复方丹参片和贞芪扶正颗粒等产品,受国家医改政策以及市场增长放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延吉药业科技园项目的中药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目前已经完成技术改造,产能水平可以满足销售需求,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中成药生产车间。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吉林敖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 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发药业”)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41,000,000.00元,本公司直接持有139,96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9.26%,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4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74%,本公司对该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0,000.00元对金海发药业增资,增资价格按照净资产值0.9796元/股,以满足金海发药业的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发药业注册资本变更为243,082,483.00元(具体金额以工商登记为准),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金海发药业242,042,483股,占该公司总股本99.57%,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43%,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仍为100%。

  增资前金海发药业控制图如下:

  

  增资完成后金海发药业控制图如下: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金海发药业进行增资。

  2、金海发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

  法定代表人:杨培国

  注册资本:14,1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14,1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26740459271U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合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煎膏剂、软膏剂、酒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口服液生产、销售;土特产品、中药材(国家限定的品种除外)采购、仓储,中药材种植;鹿、林蛙养殖;土特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批发、零售);化妆品销售;保健品销售、消毒用品销售、卫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4年10月27日

  金海发药业最近一年及本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金海发药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否。

  4、金海发药业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否。

  三、增资的资金来源及资金用途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金海发药业进行增资,主要用于“现代中药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及满足金海发药业未来的业务需要。

  现代中药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安图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建设背景: 金海发药业建于2002年,厂房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影响公司的生产数量和质量,多处内部布局不合理、消防系统也多处不符合目前法规要求。

  工程预建设情况:项目占地59,964平方米,一期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4380平方米。本项目新建质检中心、制剂大楼、仓库、提取楼、危险品库、动力站、污水站,门卫、事故池、循环水池、地埋罐区、地上燃油储罐、污水池、排污降温池、消防水池等规划建、构筑物。

  四、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1)由于金海发药业所处的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受相关政策、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公司规划的经营规模增长,公司的产销规模也逐渐扩张,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以及经营管理人才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管理方式上及时创新,以适应其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可能会出现竞争力削弱及经营成本上升等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同时提升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加强风险管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本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金海发药业的表决权比例仍为 100%,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权益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其专业水平和服务经验,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1019人。其中,共有合伙人48人,较上一年无大变动,首席合伙人田雍先生;共有注册会计师40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3人。中准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4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00万元。

  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准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力,1999 年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2008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11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波,1995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准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中准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公司拟续聘中准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00万元,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准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生效日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 系,保障公司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进行延期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注:该测算未将各项发行费用计算在内,不足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截至目前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为40,430.9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60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48.57%,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02年。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43.21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新线、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无菌粉针剂生产线改造完成,均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中,注射剂车间已进行初步设计。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后续计划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3月。2020年1月起,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各省市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暂停聚集性活动等情况,各产业链企业存在复工滞后,订单延后等情形。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注射剂车间的设备考察和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滞缓,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造成较大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正积极筹集注射剂车间的各项建设工作,并将尽快开工建设,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本次延期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前景、客户资源、技术研发实力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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