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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015.24万元,同比增长15.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09.10万元,同比增加6079.43万元,增长28.64%。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若有)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拟定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不变。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监事会提交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2021年度监事会监事薪酬。具体内容为: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王哲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0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基于2020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拟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保持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 监事会认为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原因为与公司最新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持一致。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琳女士、总经理王宗辉先生、财务总监徐大卫先生、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联系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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