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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88           公司简称:科思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 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0,427,385.6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13%。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其他信息处理终端等一系列信息化装备,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军用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应用领域涉及指挥控制、通信、侦察、情报、防化、测绘、电子对抗、气象等,服务于各类国防军工客户,产品广泛覆盖陆军各兵种,并已进入空军、海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几大军种。

  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为军用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

  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无人机地面站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等。指挥控制系统中,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起到“大脑”的作用。公司该系列产品解决了军用指挥车通联通用的问题,提升了军用指挥车的数据计算和信息处理能力,提高指挥员指挥控制的效能,增强部队快速反应能力和总体作战能力。

  2. 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

  公司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包括**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等,是基于开放式体系架构设计的产品,具有标准化、模块化和数字化等技术特点的新型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在军用雷达系统中,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是雷达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该系列产品能够实时提供完整计算和处理功能的软硬件基础平台,提升了宽带实时图像及数据传输能力,保证了雷达信息处理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和信号处理精确度,从而保证了雷达信息处理系统的信息处理能力和通用性。

  3. 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

  公司已开发了****指挥终端、**态势显示终端等多类型指挥通信终端,该类终端可组成便携式无线指挥系统。公司正在加速推进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和智能无线通信系统的研发。军用无线通信系统是机动指挥通信系统与武器系统连接的关键桥梁。公司该类产品可用于单兵作战辅助、兵组协同作战等指挥通信领域,既可组成便携式无线指挥系统,也可作为终端设备为指挥车等装备提供配套,对于复杂地理环境下的无线通信具有重要作用。

  4. 其他信息处理终端

  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面向军事需求,在兼顾功能、性能的同时,保证设备的高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保障性、环境适应性以及互换性。在此基础上,公司研制了多种类的系列化信息处理终端,包括诸元计算终端、**显控终端、**导弹模拟训练终端等信息处理终端,具有高集成度、宽工作温度范围、高可靠性等特点,主要应用于信息通信、网络存储、网络音频处理、网络图像处理、工业控制等高端应用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军用电子信息装备及相关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与部队、军工研究院所以及军工企业组织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委托研制获得产品研制、生产资格,最终通过向部队、军工研究院所、军工企业等客户提供满足其要求的产品获取销售收入。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取“按需采购”模式,围绕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备产协议或预计订单等进行。公司对生产计划来源和实施、采购管理、库存管理、结算等环节实施金蝶K3系统管理。物控部根据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过审核后下达采购任务;采购部负责采购,根据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方式组织生产活动,根据研发项目及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密切跟踪,及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调整生产计划,并依据现有销售订单、备产协议以及预计订单情况预估生产产品数量,进行备货并组织生产,以适应军工领域产品交期急、交付集中的特点。

  为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对SMT及焊接、部分结构件加工等工序外包给外协厂商。根据生产计划,公司将物料发送到外协厂商加工,向其提供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外协厂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实施质量控制,对需要重点控制的外协工序,公司会委派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客户为部队、军工研究院所以及军工企业。(1)对于新研制产品的销售,公司通过参与总体单位组织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接受委托研制任务等方式成为承研或承制单位。其中,公司通过参与竞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在获得中标或竞争性谈判入选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接受委托研制任务的,在完成产品研制后,公司与其签订销售合同;(2)对于公司已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委托研制等方式取得供应商资格并可直接向客户销售的产品,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通过自主创新和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公司研发流程分为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四个阶段。

  公司研发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从事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现代战争已由机械化战争逐渐演变为信息化战争,电子信息装备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工业正向高技术、高强度、高合成的方向发展,其发展重点已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国防武器装备的先进性要求越来越高,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体系对抗模式,指挥是否有效、通信是否顺畅、预警探测能力高低都直接影响战争结果。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加紧研制、积极构建以及不断更新其国防信息化体系。军用电子信息装备产业作为信息化战争条件下有效提升武器装备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军事作战效能的倍增器,肩负着增强我国国防力量的重大使命,将显著受益于我国国防工业的持续增长。随着中国军费支出不断增加,新一代武器装备不断定型列装,国防信息化的投入比重与国产化率也将继续提升,未来我国军用电子信息装备开支规模也将持续增加。

  当前我国正处于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已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战争形态加速演变,建设智能化军事体系已成为世界军事发展重大趋势。我国正在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带来新矛盾新挑战。“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强调,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产业。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确保二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2、行业基本特点

  (1)资质及安全要求高

  国防军工作为特殊领域,基于质量管理和保密的要求,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需要通过装备质量体系相关认证和保密相关资格审查等,保密及安全要求高、资质管理严格。

  (2)自主可控要求高,研制周期长

  随着国防安全性要求的不断提升,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国产化和自主可控要求越来越高。军用电子信息装备须满足恶劣环境下的特殊需求,可靠性要求高,设计难度大,研制所需环节较多、周期较长。

  (3)排他性

  军方采购具有周期长、过程复杂的特点,定制化高,部队试验严格,验证要求较高,在产品定型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设计、研制,一旦被采购又具有连续性、计划性、不易替代的特点,即产品装备到部队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该类产品,并在其后续的产品升级、技术改进和备件采购中对原有厂商产生一定的路径依赖,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此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可在较长期间内保持优势地位。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核心技术是基于军用需求进行的自主研发,主要体现在技术上的创新,部分技术在行业内尚无成熟方案,核心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壁垒。

  基于军用需求,公司经过长期的自主创新和持续的研发投入,通过硬件和软件的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设计,构建完整的从底层驱动、经操作系统及中间件到上层应用的通用规范、易于扩展升级的系统体系架构,不仅缩短了装备的研发周期,而且实现了系统的一体化,便于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了装备的互换性和维修性,解决了军用信息处理设备在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问题;通过加固、冗余备份和通信加密等手段增强了公司军用信息处理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

  公司在信息处理、虚拟化、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无线通信等方面积累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军用专属云技术、高性能融合平台设计技术、智能化无线自组网技术等。前述相关技术已应用于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等领域并交付客户使用,在实际作战演练中通过了检验。若未经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和经验积累,无法实现产品的成功研发及批量生产,更难以保证量产和优异的功能和性能。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是公司依据多年在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形成的技术储备和研究经验积累形成。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已成为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重要供应商,提供的军用电子信息装备是国防指挥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指挥、控制、通信及信息处理等重要作用,是各类军用指挥车、侦察车、测绘车、雷达、无人机地面站等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用指挥控制系统的“大脑”。

  公司产品在竞标或竞争性谈判中,多次获得中标/入选。

  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方面,公司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和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的统型升级产品)获得中标第一名;无人机地面站多单位信息处理设备中标;**测绘车加固信息处理设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等获得入选/中标。

  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方面,在**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竞标中,公司参与实物比测的多款专用模块全部进入合格名录,其中两个排名第一;公司在**指示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基地雷达信息处理设备、**防空雷达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计算模块等多个产品竞标或竞争性谈判中获得中标/入选;在不同单位举办的各竞争性谈判或竞标中,公司**搜索雷达信号处理设备中标,还有多款**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获得入选/中标。

  公司基于智能化无线自组网技术的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正有序推进,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也在全速研发中。

  火控系统方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火控系统中标,公司产品将逐渐延伸至系统级装备领域。

  公司在军用信息处理设备领域已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亦实现由陆军各兵种向空军、海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各军种的逐步拓展与覆盖。

  1、公司研发实力较强、核心技术优势明显

  公司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人员,主要成员具备国内外领先的信息技术领域公司以及各大军工研究院所工作背景,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35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59.33%。公司长期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持续进行项目研发和技术攻关,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8,169.33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74%,主要用于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国产化指控信息处理设备、**火控系统、**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宽带自组网终端、**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等多个研发项目。公司具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淀和应用能力。

  2、公司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环境适用性强、产品层次完善

  作为军用电子信息装备供应商,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完善的批量生产、小批试生产、样机研制三个产品梯队。其中,公司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雷达信息处理设备、诸元计算终端、**显控终端等产品;小批试生产的产品包括**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测绘车加固信息处理设备、无人机地面站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导弹模拟训练终端及**态势显示终端等;样机研制的产品包括国产化指控信息处理、**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宽带自组网终端以及**火控系统等,实现了多个系列产品的覆盖。

  3、公司及产品在国防军队客户中认可度高

  近年来,公司多款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随军用指挥车、无人机地面站、侦察车、雷达车等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等,并应用于作战训练等领域。凭借自主研发的先进核心技术、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和优越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得到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评价。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军事高新技术日新月异,武器装备远程精确化、智能化、隐身化、无人化趋势更加明显,战争形态加速向信息化战争演变,信息化元素已逐渐渗透到战争的各个环节,智能化战争初现端倪。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动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加速应用于军事领域,精确制导武器、军用电子信息系统得到了大规模应用,信息化在战争中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核心技术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其不仅可以显著提高军队指挥作战的效率,而且可以极大提升军队获取战场信息的丰富度,有效地获取、处理和利用信息成为现代战争中各方争先抢占的战略制高点。因此,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速和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几经波折,美方多次针对我国核心信息化企业采取不公措施,直击我国自主可控和核心部件国产化率较低的痛点。国家陆续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的军工电子信息企业加速发展。2018年7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确保二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我国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正向上游关键原材料、电子核心器件、基础工具及开发软件、核心生产设备等核心领域进行突破,力争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近年来,在国家相关重大专项的支持下,已研制出以龙芯、飞腾、申威等为代表的高性能处理器以及以中标麒麟操作系统和达梦数据库等为代表的基础软件等,表明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完成计算机核心部件国产化的研制能力。随着国内企业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我国军品的国产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国防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国家高度重视自主可控,在研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随着各种新标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整个军用信息处理系统的架构也不断改进,军用电子信息装备呈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的发展趋势,这对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信息处理能力和通用性、可重构性和扩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总体经营状况保持平稳,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92.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主要是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部分订单延后至2021年第一季度签订,同时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多款产品发力,且其他信息处理终端尤其是**导弹模拟训练终端等终端保持一定增长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5亿余元,将对2021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6.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7%,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大幅增加至18,169.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74%。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包括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国产化指控信息处理设备、**火控系统、**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宽带自组网终端、**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等多个研发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火控系统中标,该火控系统为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其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随着**火控系统的研制开发,公司的产品将逐渐延伸至系统级装备领域。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代码:688788                           公司简称:科思科技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凌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7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5.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5.59万元,较上年同期-2,259.7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一方面系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另一方面主要系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延后至2021年第一季度签署的订单,部分在本期交付并确认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5亿余元,将对2021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本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4,961.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4.40%,比上年同期增加58.4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高额研发投入支持下,公司研发团队实力不断增强,研发项目得到快速发展。公司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所有前端开发工作,全面转入后端设计,公司将积极推进其流片工作。公司自主研发的**火控系统、**新型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和**国产化终端获得成功并中标/入选。其中公司中标的**火控系统为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其研制开发表明公司产品将逐渐延伸至系统级装备领域;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该项目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覆盖陆军各兵种,并已进入空军、海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几大军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数为49,074,992.95元,比年初减少40.69%,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部分应收票据已到期,已到期应收票据核销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为10,584,000.00元,比年初增加544.82%,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客户结算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9,921,566.85元,比年初增加885.48%,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多预缴上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数为2,644,000.00元,比年初减少94.3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贴现的应收票据在报告期内到期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16,004,421.85元,比年初减少47.74%,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到期归还承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18,173,909.59元,比年初减少41.29%,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上年度应发未发的员工奖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发生营业收入为111,739,152.9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25倍,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系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另一方面主要系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延后至2021年第一季度签署的订单,部分在本期交付并确认。

  报告期发生营业成本为35,401,624.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9倍,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

  报告期发生销售费用为4,453,656.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51%,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相应售后维修费、差旅费增加。

  报告期发生研发费用为49,613,468.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2%,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对研发人才及研发项目投入。

  报告期发生财务费用为-10,016,925.03元,而上年同期为2,993,058.69元,主要原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实现其他收益为2,269,096.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47%,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15,714.18元,而上年同期为111,419,005.17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由于产品备产所采购原材料的现金支出增加而本期销售回款相对较少,且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 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2021-002、2021-003及2021-004号临时公告。

  (2)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披露2021-008号临时公告。

  (3)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披露2021-010、2021-011及2021-012号临时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611.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377.03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310.29万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7,777.41 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3.14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3,263.1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已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

  单位: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路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科思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思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建德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4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刘建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建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已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截至目前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均按约定正常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商务接待的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商务用车,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刘建德于2020年4月1日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德将个人有权处分的一辆奥迪车与一辆奔驰车租赁给公司使用,其中,奥迪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奔驰车的有偿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上述有偿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可继续无期限限制且无偿使用上述两辆汽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商务接待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0,616,719.65元,其中超募资金603,800,619.65元。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1%。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3,5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2,412,490.3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95,770.67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3,800,619.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0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631,4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03,800,619.65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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