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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7,803,050.2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67,116,164.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4,850,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同时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4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15,825.79万元。截至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2,7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1.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73.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20ZC0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的情况。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969.11万元,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9,908.88万元,合计28,877.99万元。

  ②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20.71万元,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691.8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46万元。

  ③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363.9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1.92万元,合计445.86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8,877.99万元,余额为85,780.69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1,780.69万元的差异为44,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445.8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4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9,088,752.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918,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420ZA09414号《鉴证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其他

  因公司本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分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4月16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公司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已为公司连续四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目前聘期已满,致同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更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更换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瀚蓝环境、盛迅达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三年签署了星源材质、凯泰科、广州中崎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7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上市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进行了财务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综合考虑,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对致同对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致同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焕春、金梅林、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1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1年度内,公司拟向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8000万元的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陈焕春先生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三) 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销售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上述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 2020 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 5月 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陈慕琳、邹天天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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