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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2                                                  公司简称:金域医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59,487,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29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15,117.14万元。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与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以第三方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业务为核心的高科技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医学检验诊断信息整合服务。公司目前为全国23,0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超过2,800 项检验项目的外包及科研技术服务,已在31个省市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了38家中心实验室,并广泛建立区域中心实验室、快速反应实验室,服务网络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所在区域,已获得40张国内外认证认可证书,数量居行业首位,检测结果为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认可,成为国内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营业规模最大、服务网络覆盖最广、检验项目及技术平台最齐全的市场领导企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国内广泛开展独立医学实验室连锁化经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专业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延伸至乡镇一级的服务网络,以及整合全球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等同三甲医院水平的检验服务,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助力解决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难题。同时,以现有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为核心,基于已建立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持续拓展实验室多元化外延业务,已成功开展包括食品卫生检测、临床试验研究(CRO)、司法鉴定、健康体检等业务。

  (三)行业情况状况及展望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大爆发,生物医药产业技术迭代加速,5G、生物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推动数字时代加速来临,多要素叠加的时代浪潮之下,第三方医检创新变革、整合转型的大趋势加速显现。在国内,疫情影响之下,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第三方医检行业的认知和认可大幅提升。后疫情时期,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力度,健康中国战略深化推进。紧跟时代趋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医疗行业改革方向,第三方医检行业成长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1.国家政策红利推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快速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时指出,“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以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医疗资源均等化,这是第三方医检行业的核心社会价值之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2月,李克强总理主持的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国家卫健委明确各地可采购第三方医检的服务。第三方医检行业正式从医疗服务产业链的“幕后”走向“台前”,以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助力国家疫情防控,扩大了知名度、赢得市场口碑,成为行业大发展的催化剂。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加大对公卫体系、疾控系统的重视及投入。第三方医检行业可望在大规模检测能力储备、传染病哨点监测、疫情预警、公共卫生服务协同等公共卫生防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国家持续深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6月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把支持社会力量与公立医疗合作列入法律条款。1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社会办医、互联网医保结算等政策,将推动第三方医检机构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拓展出新的发展领域。2021年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学检验LDT实行逐步放开和适度管理,医疗机构可自行研制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将推进医学检验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倒逼行业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研发,进而推进个性化医学、精准医学的临床应用和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可以预期,“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以医防协同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受益于政策红利,具有技术优势、规模经济效益突出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可在未来5-10年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

  2.人民健康需求推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快速发展。在政策支撑、人口老龄化带来需求、健康意识提升刺激消费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广大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人均卫生总费用4,702.8元,相比2018年人均卫生总费用4,237元增长10.90%,医院诊疗人次87亿次,同比增加4.1亿次。医疗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包括第三方医检行业在内的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随着“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意识深入人心,个性化检测项目需求将不断增加,人民健康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在重视疾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的同时,随着疾病诱因的日益复杂,简单的普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基于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以及微生物组学等具有较高检测技术含量的检测需求持续增加,将在精准诊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在预防与精准医疗两侧发力,将获得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扩大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供给推动行业发展。《2019年国家医疗服务与医疗质量安全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医疗资源供给持续增加,但医疗资源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国家卫健委将以继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医疗资源区域间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2020年10月16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第三方医检行业以专业化推动技术创新,为精准医疗赋能,助力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远程协作网、区域实验室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县乡一级,以资源共享的方式让县乡医院享受与三甲医院相同质量的医检服务。同时通过实验室设计与运营管理及咨询服务、学科平台建设、专家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医学冷链物流服务等全科室整体解决方案,可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基层,助力基层医疗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第三方医检的发展契合国家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方向,顺势而为落地。

  4.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现代医学的进步、医疗水平的提高,在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能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依赖医检技术进步。随着临床对个性化和精准化医疗需求的增加,基于质谱、基因、流式等新技术的发展,实现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多组学研究成果不断转化至临床实践,促进更多医学检验项目创新和迭代。第三方医学实验室通过全面、领先、多样的技术平台整合,为疾病预防筛查、诊断、鉴别诊断、靶向治疗和预后跟踪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并提供具有较高临床水平的结果解读,在有效加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促使第三方医检机构在检验领域获得更具竞争力的诊断技术和服务能力。同时,第三方医检利用充分挖掘自身大数据、大样本的优势,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融合创新,丰富应用场景,可为人工智能辅助临床诊断治疗、临床决策服务、医疗学术科研、智能健康管理和检验全过程数据化、智能化的发展提供支持,在数字时代开创出行业发展新局面。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推动主动健康干预技术研发、新型治疗等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快转化医学研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瞄准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可以预见,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并取得成效,我国国民健康政策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重点疾病领域的防、诊、治及康复能力将大幅提升,对辅助诊断的需求将更多,技术和服务要求将更高。站在第三方医检全行业的角度,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临床和疾病为导向持续创新发展,行业将站上更重要的位置,在助力国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的道路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5.新冠肺炎疫情推动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多维演变。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全国大部分医疗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领域,常规医疗服务受到极大冲击。集团化、连锁化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技术操作标准化、质量控制规范化、产能规模大、冷链物流专业、资源调度方便高效等优势得到充分展现,凭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化危为机。行业内规模小、技术单一、服务网络覆盖面不广的第三方医检机构面临困境,市场竞争更加残酷。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后,国家大力加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将带来更多新型业务机会。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基础医疗能力建设,以呼吸道病原体诊断为代表的疾病辅助诊断能力建设需求逐步凸显,精准医学、病原学诊断等项目成为新的热点。生物安全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质量安全重视度进一步提升。疾病临床检测技术创新能力、临床服务能力、多学科技术平台整合能力等将成为影响行业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新冠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迎来政策利好,消费者线上问诊的习惯得到培育。同时,约270家第三方医检机构切入新冠核酸检测C端业务,开辟了C端流量入口。互联网医疗的普及为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在服务C端客户、服务模式创新上带来新的契机,助力第三方医检拓展出新的商业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43,763,516.83元,同比增长56.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701,887.90元,同比增长275.2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09.78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现金流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                                                     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09.78万元。

  (三)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执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自该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 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882                                                公司简称:金域医学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梁耀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必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丽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09.02万元,增长率为1,02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23.23万元,增长率为1,153.48%,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原因如下:

  1、收入大幅增长。2020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爆发,公司常规业务(扣除新冠)收入下滑,共实现收入117,077.02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收入2,67,882.79万元,常规业务和新冠业务均实现大幅增长,较2020年一季度,收入增长150,805.78万元,增长率为128.81%;较2019年一季度收入增长151,473.23万元,增长率130.12%,收入的大幅增长带动利润较快增长;

  2、规模效应和项目结构优化提升毛利率。由于省级实验室前期已基本布局完毕,固定资产投入和人员增长放缓,收入规模大幅上升导致固定成本费用的摊薄效应明显;同时公司注重高质量发展,高端项目和优质客户收入占比不断提升,项目结构、客户结构得到优化,综合毛利率由上年的37.24%提升至47.10%,提升9.86个百分点;

  3、费用管控见成效,费用率平稳下降。销售费用率由14.74%下降至11.35%、管理费用率由9.27%下降至7.12%,两项费用率合计下降5.55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完成发行,共发行3,123,698股,上述股份已于4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3)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执业水平较高,聘请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需求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域医学”)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78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2、上述银行名称含其分支机构。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948.7577万元增加至46,261.1275万元。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号)核准,向实际控制人梁耀铭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3,123,698股。2021年4月9日,公司办理完毕新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5,948.7577万股增加至46,261.1275万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现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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