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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范围

  银行商业、信托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短期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以上资金额度内只能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会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在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对公司业务及财务核算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收费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徐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人员信息

  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亿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审计客户家数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会计师:肖涵,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除议案3、议案9和议案13外,其余议案均已于2021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2)议案3和议案13已经于2021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9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9进行表决。议案9已于2021年4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21年4月7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6)独立董事已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 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  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61,510,16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15,978,294.62元,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6,007,211.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971,083.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946.1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136.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5,421.2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714.9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379.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325.78万元。

  (2)收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万元;本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并于本期收回;

  (3)本期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43.74万元。

  (4)本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100.24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5.426.02万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100.2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管理办法于2013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于2016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于2019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管理办法经过历次修订后,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梅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述四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发布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已经使用完毕,瑞森皮革已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发布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梅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无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由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0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于2020年6月3日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0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注销了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梅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无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9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0,000万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351ZA0114号”《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

  2016年9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以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以上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9月18日7,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6年10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本公司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1日分别将合计36,000万元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7年6月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8日分别将合计4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9年3月21日、3月2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分别将合计39,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已于2020年4月8日、4月10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9,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本公司2020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12日分别将合计2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583.57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1,583.5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5月12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6月3日,瑞森皮革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合计23,519.61万元(实际转出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结余募集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9月10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合计23,580.6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表1: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1:“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安海厂区)”与“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已终止。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30.1万元,为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1万元投入所致。

  注 3: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4,428.91万元:其中1,370.20万元为2019年度前次募集资金转入,剩余的3,058.71万元系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表2:

  2020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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