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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02                                    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24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6,659,872.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19%。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及销售,现拥有6条在产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具备年产熟料799.5万吨、水泥1200万吨的能力,当前在建熟料生产线1条、产能155万吨。目前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在福建省的永安市、南平市、泉州市、福州市、宁德市等地区,生产的产品主要有 “建福”和“炼石”两个品牌的各等级硅酸盐水泥,通过公路、铁路运输将产品送往福建省各区域市场。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房地产开发、农村民用建筑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对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实行集中采购,对原煤等重点物资在进行招标采购的同时,还采取定点定矿采购的模式加以补充。在产品销售方面,公司实行“统一销售、集中管理”,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销售网络。

  (三)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工程等大型基建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农村民用建筑建设。水泥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宏观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并受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建投资拉动。同时,国家施行的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环保法规亦对水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高速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水泥需求,推动水泥行业快速发展。 1985年起,我国水泥产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至2014年水泥产量24.8亿吨创下历史峰值。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进入“新常态”,水泥需求平稳并有下降趋势,行业进入产能过剩时代。2016年起,我国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为水泥行业的持续性特征;同时,错峰限产、行业自律、环境治污、环保督察等措施的持续推行,亦影响市场供需关系改善。

  公司为福建省水泥行业的传统龙头企业,也是福建省唯一一家水泥板块上市公司。2006年12月,公司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列入“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中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是福建地区仅有的两家入围水泥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加快安砂二期项目建设,预计2021年6月建成投产,届时公司拥有的4500t/d以上生产线将有5条,无论是先进产能比重还是总产能,在省内水泥行业中都将处于首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启动推迟,公司第一季度水泥销量同比大幅下滑33.18%。随着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采取各项有效政策措施,复工复产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回升,推动市场需求回升明显,从4月份起公司水泥销量快速增加,持续至年底单月销量均为历史同期最高。1——8月,受水泥企业库存持续高位运行影响,水泥价格“高开低走,公司水泥平均售价1月406元/吨(不含税,下同),到8月份下滑至253元/吨,幅度为153元。9——12月,公司水泥平均售价“环比上涨、同比下降”,至12月水泥平均售价296元/吨。全年公司水泥销售呈现“量增价减“”的特点。2020年公司生产熟料724.40万吨、水泥1,018.5万吨,同比分别增加1.4%和14.19%,销售水泥(含商品熟料,下同)1,010.32万吨,同比增加9.28%。全年水泥平均售价290.45元/吨,同比下降了15.81元,降幅5.16%。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04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49%,扣非后净利润28,933.71万元,同比减少26.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9.76万元,同比减少37.1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2020年4月14日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建福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子公司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作为主体吸收合并福建省建福建材有限公司,完成后子公司法人主体存续。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建福建材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2)2020年11月17日,莆田建福大厦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自我积累还较为薄弱,2021年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4,631,772.79元(合并数为467,027,177.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24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59,8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坚持股东回报,但受制于可持续能力。据公司统计,从1994年上市至今,公司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现金+红股,含2020年度拟分配的利润)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65%,其中: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占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95%。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高股东回报的可持续能力的根本在于提高优质产能的比重,因此,公司面临可持续发展的任务较为紧迫。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277,860,027.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631,772.7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659,87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水泥制造业,是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资源密集型行业,还属于重资产行业。水泥产品具有体重、量大、附加值低的特点,决定了产品销售受制于销售半径,企业效益依赖于优质产能的规模。

  近年,我国水泥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为水泥行业的特征。由于资源矿山的不可移动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去的都是落后产能,同时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有矿山资源的地方投建优质产能。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央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宏观政策调节,加快“六保”“六稳”政策落地,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尤其是水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指标快速回升,推动市场需求回升明显,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全年我国水泥产量23.77亿吨,同比增长1.6%,水泥行业营业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2.2%,利润总额1833亿元,同比下降2.1%。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受公司实力和其它因素影响,公司发展一直较为缓慢,总体滞后于行业发展速度。受益于近3年效益的好转,公司抓紧提升资产质量和优质产能的比重。2020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紧抓二个项目建设,炼石厂技改项目水泥磨系统于2020年5月31日联动试车投入试生产,熟料线于10月31日如期点火并一次性投料成功,增加熟料优质产能148.5万吨。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有序推进,计划于2021年6月窑磨建成投产。安砂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还将增加熟料优质产能155万吨。因此,公司尚处于建设成长阶段。

  为统筹资源、聚力经营发展,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实行统一计划,产品实行统一销售、集中管理,对资金实行统一归集、统筹使用。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几年,尤其是2018-2020年,受益于行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不断改善。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8,933.71万元),同比减少40.49%(扣非后减少26.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09.76万元。

  受益于效益好转,公司在提升优质产能的同时持续大力降杠杆,有息负债从2015年底的22.80亿元降到2020年底的14.12亿元,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底的74.09%降到2020年底的60.30%。

  根据公司2021年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资金需求约为9.26亿元,包括支付炼石厂技改项目工程尾款1.5亿元、顺昌炼石东坑矿山项目3亿元、安砂二期项目4.76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近几年盈利状况才得以改善,自我积累还较为薄弱。

  2、公司规模相对较小,面临未来发展的任务较重。2021年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计划,在现有资金(库存+预计新增经营净现金流)基础上,尚需维持较大的债务融资。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共分配股利36,659,872.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7,971,900.79 元(合并数为430,367,305.96 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炼石厂技改项目及支持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建设。

  1、安砂建福二期项目

  该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在一期项目(安砂建福公司)建设时预留的场地扩建一条带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8.79亿元,预计在2021年6月建成投产,2021年计划投入4.76亿元。

  2、炼石厂综合技改项目

  根据预算,2021年支付工程尾款1.5亿元。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的说明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12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改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现金分红为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选项,制定具体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2014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对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政策补充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关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在满足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章程情况说明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公司章程》,近三年,公司应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108,226,630.15元,实际分红总金额为110,361,489.54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9%。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两者需求,是较为合理的。公司本次及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中闽能源、恺英网络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七匹狼、福建水泥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较上年度增加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另外,华兴所为公司年度审计发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拟续聘华兴所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2021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金额及影响: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安砂建福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58.25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758.25万元。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安砂建福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度对安砂建福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58.25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758.2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安砂建福对拟处置涉及的板式喂料机、石膏破碎机、智能型单螺杆空压机等机器设备、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业的价值判断。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758.25万元。明细列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减值计提,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758.2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拟处置的部分固定资产、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解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资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还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3、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解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租赁准则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6、对公司的影响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和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2021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度为104,550万元,目前已经签署担保金额69,5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1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计划概述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统筹公司信贷安排,根据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提出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104,55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当前有意向的合作银行划分,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因素影响导致被担保主体或是融资银行的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主体、融资银行、融资金额以及被担保主体为准,福建水泥合并担保总额度不变。

  二、被担保公司有关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的子公司2020年度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安砂建福另一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控制的权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资产负债率低于50%,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当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金额69,5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15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66,141.85万元)的41.86%和8.52%。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融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计划旨在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对公司维持现有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所需资金提供支持。

  一、本融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根据当前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一)计划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信贷的统筹安排,2021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的发生额控制在11.3亿元之内。本计划具体安排及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余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计划中资金出借方或因其他融资因素的影响,实际借款时资金出借方主体出现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为准,总额度不变。

  (二)借款方式

  2021年额度范围内新增的借款或借新还旧借款,其主要借款条件如下:

  1.由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直接将资金拆借给公司;

  3.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委托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放贷资金。

  4.由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

  (三)担保方

  上述借款方式第1至4项借款或融资如需第三方提供担保,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四)融资成本

  1.借款利率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的借新还旧或新增借款,借款利率最高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办理借款。如2021年遇融资市场利率波动,办理的借款利率超LPR加10个基点的,则单笔业务另行提交董事会报批。

  (2)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利率按双方签定的《金融服务协议》信贷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即本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品种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2.担保风险补偿金

  如需外部担保的,具体担保费率另行提交议案审议。

  (五)计划期限

  本计划可滚动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该计划生效时止。

  二、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本计划经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向建材控股融资计划,关联董事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它融资计划,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肖阳对本项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和完成本年度全面预算,根据公司融资实际情况,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是需要且必要的。针对不同交易事项明确相应的定价原则,包括“不高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个基点”、“原则上不高于本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品种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有公平性和现实可操作性。本议案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本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计划旨在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对公司维持现有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所需资金提供支持。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1-01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

  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有6项子议案,所有交易事项涉及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董事,向建材控股下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还涉及关联董事何友栋。上述关联董事对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肖阳事前审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采购煤炭、采购原材料的交易,可以增加采购渠道,增强保供议价话语权。原材料采购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煤炭采购,以公司向其他煤炭企业招标产生的中标价格为基准,结合保供能力、质量稳定性等因素,给予适当溢价,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销售水泥的交易,按市场价原则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系充分利用省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代理购买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并争取最优惠电价。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交易金额不含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交易金额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本议案交易对方均为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集团”)或者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材控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 )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09日,法定代表人:陈荣万,注册资本15592万元,住所:永安市燕江东路566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煤炭、煤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木材的防腐加工活动;机织服装、服饰、生产专用搪瓷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梁晓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9层01-12商务办公。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等。

  (3)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鸿山分公司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联志,注册资本6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石结构办公楼四楼、五楼。鸿山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2月27日,负责人:连建平,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集控区福能环保新材(石狮)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经营范围: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水渣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泥及其制品、水泥原料和辅料、石灰石、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节能减排设备批发、零售。

  (4)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是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陈联志,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三明市梅列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经营范围:矿渣微粉生产、钢渣微粉生产、钢铁渣微粉生产,建材、铁矿粉、金属材料销售;劳务技术服务与咨询。

  (5)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

  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是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权属企业,为一家商业商贸公司的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苏国振,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A1区11层1103单元。经营范围: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酒、饮料及茶叶零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其他综合零售;粮油零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粮食收购与经营;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果品批发;蔬菜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等。

  (6)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有9家全资混凝土公司,包括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州)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等。

  (7)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小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2层。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总体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议案包含以下6个子议案:

  向关联人购买煤炭

  (1)计划子公司向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福能集团权属企业购进煤炭(烟煤、无烟煤)72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按720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51,840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2)计划通过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鸿山分公司购进脱硫石膏8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080万元。

  (3)计划向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购进矿粉10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25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水泥

  (4)计划向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水泥5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1750万元。

  (5)计划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含权属混凝土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州)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等)销售水泥 7.5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2642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6)公司六家生产企业拟与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其直购电技术服务。配售电公司按交易价格低于燃煤标杆电价时产生价差收益的30%收取服务费。全年预计交易金额494万元。

  (二)定价政策

  1、煤炭采购,以公司向其他煤炭企业招标产生的中标价格为基准,结合保供能力、质量稳定性等因素,给予适当溢价,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原材料采购,按市场规律与其他供应商一样比价采购,定价按询比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3、向关联方销售水泥,按市价原则定价。

  4、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定价,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其它领域的优势,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燃材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市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水泥,可以巩固市场地位,维持市场占有率。公司充分利用省配电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在福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宜及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提供专项技术服务。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授权公司总经理签订上述交易事项涉及的所有业务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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