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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的要求,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情况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06,386,873.21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99,512,232.50元,其他业务收入为6,874,640.71元。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持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伟达、朱水宝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5月18日-5月19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62103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函上须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62103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351A0105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1,403.04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8,604.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00,860.4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950,542.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30,044.05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9,872,1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008,486.61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董事会提议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9,388,8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股后的276,41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3,708.5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共计转增82,925,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79,388,800股增加为362,314,44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伟达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伟达先生的薪酬方案》,2021年度薪酬为50万元。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朱水宝先生的薪酬方案》,2021年度薪酬为50万元。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陈志恒先生的薪酬方案》,2021年度薪酬为35万元。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谢树志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谢树志先生的津贴方案》,2021年度津贴为7.2万元。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吴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吴宇先生的津贴方案》,2021年度津贴为7.2万元。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余思彬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余思彬先生的津贴方案》,2021年度津贴为7.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九项至第十五项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昭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351A0105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1,403.04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8,604.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00,860.4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950,542.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30,044.05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9,872,1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008,486.61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董事会提议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9,388,8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股后的276,41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3,708.5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共计转增82,925,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79,388,800股增加为362,314,44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的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1年4月19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2、董事会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 日

  

  证券代码:603879证券简称:永悦科技公告编号:2021-03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8.54%。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化工贸易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3%,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8.54%。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文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以及原料的批发(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以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06.96万元、净资产802.08万元,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5,518.14万元,实现净利润-169.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永悦贸易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悦贸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末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693,180.4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693,180.4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1.05%。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对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0,633,299.66元,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59,414.94元。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年末,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465.82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693,180.42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 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减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9,388,8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股后的276,41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3,708.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共计转增82,925,6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79,388,800股增加为362,314,44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废旧PET、废塑料、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占比较低。其中,生产商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产品并非直接卖给最终用户,而是与贸易商签订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贸易商对其采购的商品可自行定价销售,也无最低销售额的要求。

  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三) 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国际上规模较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我国设厂。据中国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产销量最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为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次为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同时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人造石树脂销量和收入快速增长,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人造石树脂供应商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3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4.37%。公司总资产 58,530.42万元,同比增长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442.86 万元,同比增长 -0.3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详见本“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动”以及本“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351A0105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008,486.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9,388,8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2,970,000股后的276,41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3,708.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共计转增82,925,6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79,388,800股增加为362,314,440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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