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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冲击,公司在董事会的支持与领导下,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目标,转压力为动力,扩产能、拓市场、强管理、促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叩响资本市场大门,踏入新征程的第一年。公司将争取在内部管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合规披露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财务指标、先进流量状况进行了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等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额度﹑授信品种及使用期限以授信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结合完善公司治理、精耕主业经营、坚持创新驱动、践行绿色发展、安全稳健运营、关爱员工发展等方面,客观、具体地进行编制。本报告引用的2020年数据为最终统计数,如与年度报告有出入,以年度报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审计会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懈努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十九)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宣读。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212,693.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489,963.39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470,207,165.91元,公司历年累计滚存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717,929,895.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动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鉴于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元,共计募集资金84,1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44.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387.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7.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应结余募集自己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44,746.61万元,其中45,000.00万元系购买理财产品,173.25万元系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和利息未转回,-426.64万元系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45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华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达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 15:30 )。

  (四)登记地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9:00-11:00,13:30-15:3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邮政编码:311413

  联系人:蒋玉兰、王楚

  电话:0571-58837980

  传真:0571-58837981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3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hdnew@hdnew.cn)。本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年 4 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等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3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邵明祥,董事、总经理邵明霞,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蒋玉兰,财务负责人孙灿平。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相关问答互动,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hdnew@hdnew.cn)。本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蒋玉兰、王楚

  2、联系电话:0571-58837980

  3、传真:0571-58837981

  4、邮箱:hdnew@hdnew.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额相对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相对较小,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邵明祥、邵明霞、邵春霞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2020年度,公司与杭州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39.17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杭州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码头”)

  法定代表人:邵关根

  注册资本:5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灵桥村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服务(钢材)。钢材、砂、石料、造纸原料批发,零售。

  2.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达码头的总资产650.19万元,净资产246.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2.32万元,净利润275.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持有华达码头60%股权,华达集团法定代表人为邵明祥先生,其持有华达集团70%股权。华达码头法定代表人为邵关根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明祥的父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达码头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价格和协议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存在,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额相对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相对较小,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于 2021 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 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军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财务指标、先进流量状况进行了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公司监事会确认了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并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结合完善公司治理、精耕主业经营、坚持创新驱动、践行绿色发展、安全稳健运营、关爱员工发展等方面,客观、具体地进行编制。本报告引用的2020年数据为最终统计数,如与年度报告有出入,以年度报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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