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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5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84,1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2.06万元后的净额为74,999.94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月 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定期存款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2021年 4 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全权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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