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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1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自2021年1月27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发生额共计19.50亿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1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临00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0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06《关于预计2021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1月28日披露的2021-临01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月3日、2月10日、2月25日、3月2日、3月4日、3月27日、4月14日披露的2021-临016、020、021、022、023、032、035《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2、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0万元参与关联方天科合达增资事项,增资价格为25.00元/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天科合达800万股股份,占天科合达增资后总股本的3.7068%。天科合达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师国资发〔2020〕52号”《关于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天科合达增资扩股的批复》文件审核批准,并经天科合达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2月11日,各投资方与天科合达签署《增资协议》;12月15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天科合达支付投资款20,000万元;2020年12月22日,天科合达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31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天富集团所持有的天科合达5,000,000股股份,占天科合达总股本的2.3167%,收购价格以公司前次参与天科合达增资价格确定,为25元/股,合计金额为12,5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科合达6.0235%的股份,为天科合达第三大股东;天富集团持有天科合达18.2579%的股份,仍为天科合达第一大股东。2021年1月14日,公司与天富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日按照协议约定向天富集团支付股份转让款12,500万元。

  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4.63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所持有的天科合达10,000,000股股份,占天科合达总股本的4.6335%,收购价格以公司前次收购及参与天科合达增资价格确定,为25元/股,合计金额为25,0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科合达10.6570%的股份,为天科合达第二大股东;天富集团持有天科合达13.6244%的股份,仍为天科合达第一大股东。3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天富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日按照协议约定向天富集团支付股份转让款25,000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临06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临06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临064《关于公司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10396 号《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260号《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2021-临00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0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08《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3月11日披露的2021-临02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25《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临028《关于收购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3月27日披露的2021-临03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公司电、热、气等主营业务的行业特征,营业区内工业客户产能对公司营业收入情况有较大影响,预计2021年1-6月营业区内用电、热增长幅度较大,公司预计2021年1-6月归母净利润为1.4亿元。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2,88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58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1年1月12日、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临002、2021-临006、2021-临014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交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3,197,121,347.34元,净资产12,102,087,915.48元,营业收入21,306,945,362.05元,净利润-217,787,475.9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15,000万元的借款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15,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2,880万元,占

  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396%;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26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88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86,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140%。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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