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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杨婧女士简历

  杨婧: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富电力调度所调度员、正值班调度员,天富客户服务中心信息服务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现任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继续加强“新冠”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1  点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除第3项议案外,均已于2021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已于2021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会议决议均于会议召开当天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姚玉桂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规定执行,并同时执行与新租赁准则配套的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本次修订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 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1年4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4月19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151,415,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14,968,395.22元,余382,669,322.8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项目特别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0,053,212.81元。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其薪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在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的控制、监督作用。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问责措施,提高内控的执行力,持续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我们同意《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差旅费、工作现场餐费及向第三方征询的费用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临039)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临04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2021-临04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

  18.01、同意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同意提名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3、同意提名孔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4、同意提名张廷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5、同意提名钟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6、同意提名代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7、同意提名王世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8、同意提名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9、同意提名易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各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存先生、陈建国先生、易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前提。

  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规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订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油料)采供贸易;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临043)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22.0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4、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5、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7、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8、担保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或其他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的议案;(10)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3)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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