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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D201版)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2021年一季度已经部分投产,预计全面投产日期为2021年8月。

  附件2-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科技研发实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为22,903.34万元。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对此项目承诺效益进行调整。

  注2: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2020年9月完工投产,由于市场波动与技术限制,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于2018年底基本建成,由于市场波动,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4: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5: 公司“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2-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2021年一季度部分投产。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6、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7、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4,300份。鉴于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82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8,124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4,300份。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目标”的以下规定:“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

  鉴于10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824份。

  综上,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8,124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0.0331万份

  ● 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3、2020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5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公司已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再升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0)。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78 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4,300份。鉴于10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82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8,124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66名调整为162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28.9703万份调整为1898.1579万份。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75%,1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6961万份,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66%,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0.0331万份,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2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行权数量:620.0331万份

  (二)行权人数:162人

  (三)行权价格:6.68元/股

  (四)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1年6月4日-2022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2018年增长178.56%,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层面的考核要求;鉴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层面激励对象考核为B,其个人本年可行权额度为计划行权额度的80%,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15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件。且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行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等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6、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7、2020年8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287.5304万份,激励对象39人,行权价人民币12.08元/股。

  8、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4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249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目标”的以下规定: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

  综上,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249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生产线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纸研院”)因经营需要,拟搬迁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的 “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生产线至四川省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搬迁至宣汉县土主镇后仍由纸研院负责生产经营,除此之外,纸研院其他经营保持不变。

  一、搬迁项目概述

  本次公司拟搬迁的重庆纸研院“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生产线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重庆纸研院租赁宣汉正原位于四川省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20-12号的厂房作为“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生产场所。宣汉正原主要从事该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微玻璃纤维棉的生产,本次搬迁生产线有利于减少运输损耗,降低物流及包装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及项目效益。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的逐年扩大,公司主营产品需求旺盛。本次搬迁有利于提高项目效益,降低“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生产运营成本,降低运输损耗和物流及包装成本。

  综上,因“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产能已经达到,基于稳健经营的原则,为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实现资金成本的利益最大化,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同时鉴于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生产线搬迁至四川省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20-12号。

  三、本次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生产线搬迁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效益。本次搬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实施搬迁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78%,干净空气产品(主要包括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高效PTFE膜、熔喷材料、净化设备等)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0.80%,其中玻璃纤维空气过滤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97%;本报告期内口罩及熔喷材料营业收入下降,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2%;高效节能产品(主要包括VIP 芯材、AGM 隔板、超细玻璃纤维棉等)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5.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6.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预付材料费用增加。

  (3)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一年内的质保金及验收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增值税额留抵减少,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的税费余额减少。

  (5)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工程项目建设增加。

  (6)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确认。

  (7)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

  (8)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给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上年年末年终奖。

  (10)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收入较去年第四季度减少,应交企业所得税随之减少。

  (11)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造纸院收到待支付的离退休工资。

  (12)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确认。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干净空气及高效节能市场,继续保持了旺盛的需求。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总成本增加,同时按照新收入准则,销售运费纳入营业成本核算,收入增长运输费用同比增加。

  (3)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对应的附加税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

  (5)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研究。

  (6)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利息减少。

  (7)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参股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按照投资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8)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受深圳中纺处置固定资产影响。

  (9)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记入营业外收入的“财政补贴”减少。

  (10)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垃圾清理费减少。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出口退税返还增加。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年终奖较去年同期增加。

  (3)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增加。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原材料及动力费增加。

  (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未赎回理财产品。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理财较少,且赎回的理财产品较少。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增加。

  (8)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今年新购的理财产品较少。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减少。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对应的借款利息减少。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还款。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相符,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2020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相符,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0年4月,为便于公司集中管理,因所投项目已步入发展正轨,且公司推广小家电节能材料的战略目标已基本达成,公司与中山鑫创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山鑫创股份。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锦衣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陶伟

  注册资本:128700万日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2035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份。

  (二)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法比里奥”)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知名企业,其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5%股份。

  (三)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份。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华福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再升科技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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