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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定2021—2020年报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参加董事11名。没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的证券领域,分布于财富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期货、国际业务等板块,具体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同时,公司具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获批开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转融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直接投资、柜台市场、场外期权、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债券通做市等业务,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

  1、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顾问、销售本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权质押、约定式购回,为各类私募产品等提供托管、运营外包等服务。

  2、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证券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投资对象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货币与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类等。此外,公司还提供新三板做市服务。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募基金两个领域。目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涵盖权益、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ABS)、票据等业务。

  4、新三板业务

  公司新三板业务包括新三板推荐挂牌、定向发行、并购重组、持续督导以及其他围绕服务中小企业开展的财务顾问业务。

  5、控股子公司板块

  中德证券为公司控股投资银行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以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

  格林大华为公司全资期货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等。

  山证国际为公司全资国际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香港及海外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询、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贸易金融、自营投资等。

  山证投资为公司全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

  山证创新为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

  山证科技为公司全资金融科技子公司,主要为本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日常安全管理及数据管理等。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母公司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注:2019年末的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0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重述。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1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存续期内公司债券“17山证02”和“19山证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37号),评级结果为: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17山证02”和“19山证01”的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A。

  本次中诚信国际上调公司主体及“17山证02”和“19山证01”债券信用评级对“17山证02”和“19山证01”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未产生影响,使得“19山证01”满足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要求,对“17山证02”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未产生影响。

  2020年6月11日,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存续期内公司债券“18山证C1”和“19山证C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39号),评级结果为: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18山证C1”和“19山证C1”的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

  本次中诚信国际上调公司主体及“18山证C1”和“19山证C1”债券信用评级对“18山证C1”和“19山证C1”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未产生影响。

  2020年6月19日,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拟发行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0〕2090D号),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7月21日,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拟发行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0〕2579D号),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1月28日,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拟发行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1〕0290D号),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呈萎缩态势。分阶段看,全球经济活力在二季度明显下降,随着疫情缓和、复工复产推进以及主要经济体出台大规模刺激政策,二季度末全球经济呈现总体复苏。与此同时,经济逆全球化态势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部分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施策,有力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正增长。2020年,我国GDP实现101.6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3%,迈上百万亿元新台阶。四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三季度加快1.6个百分点,整体保持稳步回升态势。展望2021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明确、主线明晰,宏观调控政策更趋科学精准,经济增长常态化回归是大概率事件。但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仍存不确定性,经济全球化所面临的阻力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国内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对客观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科学应对变局,危中寻机带来较大挑战。

  2020年,全球主要经济体股票市场多呈现“V”型走势,在经历恐慌性下跌后,逐步得到修复,债券市场则呈现震荡回落态势。A股市场在流动性宽松、风险偏好改善、基本面盈利修复等多重作用下,主要指数均实现了较好的涨幅。股票融资方面,wind数据显示,按上市日计算,2020年全市场首发上市396家,募集资金总额469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07%、85.57%;定向增发360家,募集资金总额8315.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16%、22.32%。债券融资方面,不考虑同业存单,债券一级市场全年发行规模同比增长41.44%,其中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合计发行13.56万亿元,同比增长66.83%,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合计发行11.11万亿元,同比增长28.95%,可转债发行2754.11亿元,同比增长11.13%。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初确定的“党建统领,守正出新,文化聚力,战略牵引,控风险,抓执行,强保障,坚定信心,行稳致远,全力推进差异化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经营方针,加强疫情防控,坚持合规运作,紧抓经营工作,整体运营平稳有序。

  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管理能力建设,打造管控有力、协同高效、保障全面的风险、合规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以风险偏好指标体系为抓手,强化新业务和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推动风险管理转型升级再提质,各项业务运行平稳,风险整体可控。公司持续强化监管新规的落实落地,在母子公司一体化框架内,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分支机构差异化管理。

  二是业务转型效果持续显现,行业竞争力稳中有升。报告期内,以FICC为代表的优势业务依然是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固定收益、商品货币等业务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基础业务转型初见成效,经纪业务业绩显著增长,权益类投资业绩有所好转。公司紧盯行业前沿,全行业首家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以期促进公司“金融+科技”的转型之路,全方位服务于各项业务的发展。

  三是立足本职,精准发力,紧密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执行了当年山西省内已经发布公告的全部5个国资国企资本运作项目,山证投资发起设立10亿元煤成气产业投资基金和5亿元的信创产业引导基金。

  四是聚焦国家战略,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在扶贫工作中的服务功能和促进作用。公司围绕“产业扶贫、公益扶贫、智力扶贫、消费扶贫、医疗扶贫”五维度扶贫模式,持续提升扶贫效果。公司参与的“一司一县”定点帮扶地区山西省汾西县、代县、娄烦县和云南省沧源县全部按期实现脱贫。脱贫不脱帮扶,目前仍有5名公司骨干员工奋战在帮扶一线。凭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公司荣获《中国经营报》“2020卓越竞争力精准扶贫贡献奖”、《上海证券报》“2020金质量社会责任奖”、《证券日报》“扶贫先锋”奖、《华夏时报》“2020年度精准扶贫贡献奖”和《证券时报》“文化建设扶贫公益优秀团队君鼎奖”。

  五是紧抓窗口,强化资本管理。2020年,公司从经营需求出发,发行公司债15亿元、次级债15亿元,并圆满完成配股融资工作,募集资金37.57亿元,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合规底线,严控风险,持续推进基础业务转型及优势业务发展,收入结构更趋优化,经营业绩明显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2亿元,同比下降34.50%;扣除仓单业务后,营业收入29.88亿元,同比增长24.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亿元,同比增长47.19%,实现每股收益0.23元。截至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624.52亿元,同比增长12.13%,净资产174.51亿元,同比增长32.05%。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总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197.20万元。扣除仓单业务后,营业收入298,797.04万元,同比增长24.43%。其中,受市场行情影响,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加17,274.12万元,增幅49.69%;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加4,445.25万元,增幅53.02%;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4,845.93万元,增幅11.24%。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14,928.64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410.10万元,降幅105.80%,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35,403.44万元,降幅86.36%,主要为子公司仓单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见本节“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中的(四)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2)公司已签订的重大业务合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营业支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为233,254.45万元。扣除仓单业务后的营业支出为195,056.68万元,同比增长11.55%。其中,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08.35万元,增幅18.06%;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加25,358.08万元,增幅16.1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569.14万元,降幅35.11%。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减少230,400.39万元,降幅85.78%,主要为子公司仓单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见本节“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中的(四)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4)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0,285.73万元,同比增加52,065.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912.32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221,612.77万元,同比减少225,752.49万元,同比下降15.60%,主要为报告期内买卖金融工具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仓单销售规模减少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367,525.09万元,同比增加315,984.46万元,同比增长30.05%,主要为报告期内融出资金净增加,买卖金融工具支付的现金净额以及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460.48万元,同比减少2,624.05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7,602.43万元,同比增加1,718.08万元,同比增长10.82%,主要为子公司收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6,062.91万元,同比增加4,342.13万元,同比增长8.40%,主要为子公司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9,305.85万元,同比增加601,406.62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236,467.68万元,同比减少294,440.81万元,同比下降11.63%,主要为报告期内发行收益凭证规模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667,161.83万元,同比减少895,847.43万元,同比下降34.95%,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偿还短期公司债30亿元及偿还收益凭证规模较大所致。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详见本节“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中的(四)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88,966.37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14,639.0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291.15万元,计提各项非现金支出10,711.65万元,融资活动利息费用45,548.69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2,771.31万元。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注:2020年公司仓单业务销售收入35,400.16万元,采购成本38,197.76万元。开展仓单业务的同时,在期货端进行保值,仓单保值产生净收益4,691.05万元。综合计算,仓单业务共实现利润1,893.45万元。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特点是价格透明、单笔交易量大,交易额与毛利率不成比例变动,同时公司采用商品贸易模式核算,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同步增大。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业务聚焦买方投顾能力建设,内生增长动力不断增强,财富转型初见成效,规模收入双提升。财富管理业务以客户分层管理和资产配置型投顾为切入点,强化团队建设和科技赋能,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依然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聚焦买方投顾能力建设,持续提升AUM资产规模和财富收入。一是围绕核心能力,继续深化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和财富管理专家体系建设,特别是聚焦资产配置型投顾能力建设,人才引进与自主培养并举,壮大专业团队,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围绕客户分层管理,精细化运营引流渠道,打造引流激活服务闭环。同时,以产品配置为牵引,深度服务存量客户,实现客户资产规模稳步提升。三是推进平台精细化运营,科技赋能,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内生增长动力。

  (2)信用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信用交易业务制度建设,在做好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的基础上,积极布局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和深交所期权业务。截至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67.92亿元,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金额为8.29亿元。

  (3)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机构业务聚焦机构客户和专业投资者的需求,对内协调,对外统筹,债券经纪业务取得较大突破。截至期末,为25只私募基金提供综合服务,期末资产规模6.9亿元。PB系统存量产品77 只,期末资产规模39.47亿元。

  2、自营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涵盖权益类业务、 FICC、金融衍生品类业务,其中 FICC 类包括固定收益类和商品货币投资。

  (1)权益类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持续强化风险控制,优化投研模式和资产配置,积极关注定增和港股市场机会,整体业务运行比较稳健。

  (2)固定收益类业务

  报告期内,固定收益类业务坚持规范运作,深耕传统业务,不断开拓新业务新模式。特别是依托专业化分工,持续强化流动性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建设,交易效率显著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通做市商资格,加入了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承销团。获得全国同业拆借中心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核心交易商” “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 “交易机制创新奖X-Bond”;国家开发银行颁发的“银行间市场优秀承销商” “银行间市场优秀做市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颁发的“最佳券商类机构奖”;中国进出口银行颁发的“金融债券承销做市团核心承销商” “金融债券承销做市团最佳研究合作奖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债券优秀交易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债券交易机制优化积极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20年度,在中债证券公司债券交割量排行榜中公司排名第5位,在中债证券公司债券交割量现货排行榜中排名第1位。

  (3)商品货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资源,聚焦商品货币市场主业,专注构建核心能力。商品业务逐步覆盖了农产品、化工、金属、能源等主流的交易品类。货币业务连续第三年获得上海票据交易所颁发的“优秀非银行类交易商”“优秀票据交易主管”“优秀票据交易员”等奖项。

  (4)金融衍生品类业务

  报告期内,金融衍生品类业务坚持专业化、市场化的理念,以专业团队建设带动业务发展,在场内量化投资策略研发、交易算法、极速交易系统等核心能力方面持续发力,并初步搭建了从产品设计、业务运营到流程管控等环节的场外衍生品运作架构。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的场外期权一、二级交易商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为场外衍生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继续坚持差异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加快条线整合、产品创设,主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内,相继推出“TOF”类集合产品、“固收+”产品、ETF等产品系列,并成功发行行业内第一只票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至期末,存续资产管理产品99只,管理规模 318.14亿元,其中,固收类产品存续管理规模153.10亿元 。按产品类型划分,集合类产品存续规模121.47亿元, 定向类产品存续规模 102.90亿元,专项类产品存续规模 93.77亿元。

  公募基金业务在精心运作存续产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权益投研体系,权益类产品业绩取得较大突破。根据wind统计数据,两只主动管理权益基金年度同类基金排名分别从2019年的第1108位和第1661位上升至2020年的第233位和第392位。同时积极布局长久期摊余成本法估值纯债基金。报告期内,公募基金业务新增产品3只,新增产品募集总规模5.54亿元。截至期末,公募基金共管理10只产品,存续规模88.70亿元,新增基金管理规模17.87亿元。

  4、新三板及四板业务

  2020年,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改革动向,持续聚焦国内重点经济区域及山西省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良好商业模式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新增新三板挂牌项目6家,辅导12家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发行募集资金3.70亿元,完成省内四板股改挂牌项目61家。

  报告期内,公司勤勉尽责履行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督导职责。截至期末,持续督导企业共计109家,其中创新层企业19家。负责督导的挂牌企业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存量项目压缩规模、控制风险”的方针,持续压缩做市规模,加大对做市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力度,使做市业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5、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坚持把“防控风险、寻求提升竞争力突破口”作为长期工作方针,风险防控及时有效,执业能力进一步加强,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行业排名均有所提升。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目标,提高站位意识,服务实体经济,深度参与山西省内国资国企改革,各项业务成绩在山西省内均排名证券公司第一。二是加快开拓重点区域,增加对大湾区、长三角及西南地区的业务布局,设立广东部和江浙部。三是坚持创新,大力调整团队结构,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创新产品的开发与执行。四是充分发挥平台优势,通过“投资+投行”业务模式促进股东业务协同,寻求更具竞争力的业务增收模式。

  表: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情况

  

  6、期货业务

  报告期内,格林大华按照“三增三稳”即增客户、增权益、增收入,稳业绩、稳预期、稳队伍全力推进经营工作。报告期内,格林大华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创新风险管理工具,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开展“保值贷、仓单贷”业务,为棉花购销企业提供保值和风险管理服务,成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合作期货公司之一。持续推进新疆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红枣“保险+期货”项目,“农业合作社+红枣期权”项目入选中国期货业协会优秀服务实体经济案例,并获得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唯一优秀项目。

  7、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山证投资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推进差异化私募股权投资战略,基金产品、项目实现有序退出。发起设立山西煤成气产业投资基金和山西信创引导基金,认缴规模合计11.01亿元,两只政府产业基金将服务山西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信创产业集群培育。

  8、另类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山证创新践行另类子公司以股权投资为主、其他非标权益为辅的业务定位,积极参与科创板试点工作,坚持聚焦发展,围绕TMT、医药健康、新材料等产业进行投资。

  9、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山证国际业务运作体系逐步健全,业务储备逐渐丰富。2020年3月,山证国际创设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指数ETF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获得《财富管理国际》2020年度最佳创新现金管理技术奖。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完成了六个香港上市项目,包括伟源控股、奇士达控股、华和控股、Raffles Interior、Hygieia Group Ltd、纳泉能源科技。

  10、研究业务

  目前,公司研究团队研究范围已覆盖宏观策略、固定收益、非银金融、新能源、煤炭、化工、医药、家电、TMT、汽车、新三板、科创板、基金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研究团队继续做精做深资本市场研究,在策略、非银金融、新三板、家电、汽车、传媒等方面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关注度和认可度。同时,积极发挥区域优势,将研究触角延伸至重点县域,持续跟踪研究山西省政策、主要产业和公司,研究成果获得相关部门和市场的良好评价。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四、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元

  

  六、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解释第13号”)

  -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1)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等。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此外,解释第 13 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财会[2020]10号

  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财会[2020]10号自 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三‘33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1-01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特别是在承租合同方面,要求对承租的各项资产应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计入公司资产和负债,后续对相应的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的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在出租方面没有实质性的重大变化。

  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经营用房方面,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对存续承租业务采用“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的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1-01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莹慧,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唐莹慧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唐莹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国蓓,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毕马威华振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2、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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