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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评估了固定资产未来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对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40年。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 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 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内容

  将固定资产类别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原“20年”变更为“40年”。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原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来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如按之前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未来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了更加客观反映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40年。

  4、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公司自2021年4月1日起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2021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假设不考虑2021年3月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47.63万元。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658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汇科技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88004                                 公司简称:博汇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注于视听大数据领域的软件企业,拥有完善的研发、销售和服务体系,通过整合运用视听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可视化等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视听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视听业务运维平台、媒体内容安全、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三个主要业务领域。

  依托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公司构建了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为基本架构的产品体系,实现了软硬件产品功能的模块化与标准化,在此基础之上,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视听信息技术解决方案。

  1. 视听业务运维平台

  视听业务运维平台主要是辅助播出机构将节目内容完整、清晰地传输到终端用户,保证观众看到高质量的视听节目。视听节目从开始制作到最终呈现在观众面前,要经过节目生产、压缩编码、卫星转发、集成播控、干线传输等多个环节,将公司的软硬件产品部署在这些播出环节,可实现对视听数据智能化、自动化、可视化的监测和分析,以保证节目高质量播出,满足传播机构的“智能运维”需求。主要产品包括视听信号采集板卡、自动化拨测系统、码流监测探针系统、多画面显示监测系统等。

  伴随我国广播电视技术的发展,无论是传播媒介、终端设备的更新换代,还是标清、高清、超高清节目清晰度的不断突破,公司的视听业务运维平台产品始终紧跟技术热点,保持快速迭代,为各级播出机构提供运维解决方案。目前,公司视听业务运维平台产品已能够全面覆盖广播节目、电视节目、IPTV节目、移动互联网节目等各类主流视听业务,从而成为了视听业务运维领域备受认可的主流产品,客户主要包括IPTV/OTT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新媒体播控平台、互联网视频内容提供商、电视台等。

  以下通过报告期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公司的建设案例,简要说明公司视听业务运维平台的主要作用和功能:

  

  该项目系统组成如下:

  

  2. 媒体内容安全

  媒体内容安全业务主要是通过对各类媒体内容进行采集、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置其中不合规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净化网络空间,实现传播内容可管、可控、可溯源,满足政府对媒体内容“智慧监管”的要求。公司的媒体内容安全产品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针对广播电视、IPTV/OTT、互联网站、微信、微博、各类短视频、自媒体、论坛等传播媒介播放的视听内容进行监管。主要产品包括音视频信号采集板卡、爬虫管理系统、广播电视集中监管系统、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内容智能分析系统等软硬件。客户主要是各级广电局监测中心。

  通过持续引入新技术进行产品开发与创新,公司先后参与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30多个省级广播电视局,以及湖南、浙江、云南、内蒙古等多省所辖数十个地市文旅局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监管平台的建设。

  以报告期内某省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项目为例,简要说明公司媒体内容安全监管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如下:

  

  该项目系统组成如下:

  

  

  3. 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视听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被广泛应用。基于二十余年在广电行业的研究和探索,公司拥有视听信息的接入采集、编码转码、传输分发、录制管理、智能分析、调度呈现等核心处理能力,并逐步应用于指挥调度、智慧教育、雪亮工程、视频会议等其他行业领域,是原有核心技术在新方向的拓展。

  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遵循平台化、融合化的设计理念,通过汇聚行业用户的视听信号及其关联数据,实现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和协同指挥等功能,形成了以“AV IOT+融合+可视+交互+智能”为基础的视听产品业务方向。目前已实际应用于国家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武警、人防办、高校等单位的项目中。

  在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领域,面向教育、军队、人防等行业用户,围绕视听空间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教学研讨、指挥调度、监管监控、展览展示等业务相关的产品与方案。随着视听技术与视听业务的深度适配融合,公司逐步形成“博汇画面云”和“博汇乐课”两大产品线。

  “博汇画面云”产品线,沿着视听信息流从采集到呈现,从互联到分发,从记录到提取,从交互到管理,基于全网络化和模块化的分布式架构,提供编码节点、显控节点、分发节点、录像节点、中控节点、调度节点、坐席节点以及多媒体综合管理平台等产品,通过业务定义系统,根据建设规模和空间特征构建系统,为行业用户提供兼容性强、简单高效、柔性扩展的信息化视听应用解决方案。

  “博汇乐课”产品线,主要面向教育行业用户。公司基于多年视听行业积累以及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用科技创新驱动教学创新,率先提出“新空间,云课堂,让教学更简单”的设计理念,围绕“教”与“学”、教学资源、教室运维、教学研讨、教学评价等一系列教育核心业务,提供新型教学空间设计、智能化软硬件、互联网学习及智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已形成由智慧教学、分组研讨、无线物联中控、智能录播等软硬件系统组成的教育云平台产品。目前,“博汇乐课”产品线也正逐步向其他行业的文化建设和思政教育拓展渗透。

  以报告期内清华大学西阶教室建设项目为例,简要说明“博汇画面云”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如下:

  “博汇画面云”应用于课堂教学,实现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融合。可视化触控讲台的设计,实现幻灯片、图片、视频的灵活调取和自由组合,便于老师呈现内容丰富的电子课件;传统黑板与多媒体大屏互联互通,在不改变老师授课方式的情况下,完美解决传统阶梯教室后排看不清板书的痛点。

  

  以报告期内北师大教育集团云课堂项目为例,简要说明“博汇乐课”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如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人们的生活和学习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教育领域,如何让师生在不同的空间便捷、有效地开展“教与学”,成为最主要的教育需求和挑战。公司及时推出云课堂互动教学系统,仅使用“乐课云盒子”即可将传统多媒体教室改造成标准智慧教室,打造跨空间的远程互动课堂,以及在线直播课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以软件研发为主的技术驱动型公司,研发是公司经营、发展和持续壮大的关键。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坚持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是在对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预测和对行业技术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而展开的。

  (1) 研发架构

  公司研发部门主要负责基础平台级软硬件产品的调研、预研、需求分析、设计、开发、项目管理,以及面向视听业务运维平台、媒体内容安全、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三大业务领域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公司研发部门主要包括:1)基础研发部门,主要是根据公司产品整体规划,负责平台级产品的调研、预研、需求分析、设计、开发等;2)研发事业部,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开发相应的软件产品;3)系统部,主要是产品开发计划,安排产品测试、发布、实施问题反馈处理等以及产品更新维护、以及新产品调试、培训等工作;4)QA质量保证部,主要是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采集质量数据,优化与产品及项目质量相关的研发及其他工作流程,并组织协调研发及其他部门进行质量问题分析、跟踪落实问题的解决及预防等。

  (2) 研发流程

  公司目前以自主研发为主。研发部门根据最终用户或公司市场销售部门的反馈情况,沟通讨论明确项目或产品需求,提交立项申请书后由公司安排立项评审会评审;对通过立项评审、确定开发的研发项目,由开发项目组细化输出需求说明书、项目计划。通过评审后,进入项目具体开发阶段,该阶段具体工作包括进行项目设计、硬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测试准备工作等。项目具体设计开发由各事业部及基础研发部实施,设计内容包括各类软硬件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实现。设计完成后进入测试阶段,研发及测试人员通过模块测试、联调测试、综合测试等手段或环节,依据需求文档完成对项目输出产品的测试,并最终完成产品发布。

  2. 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已具备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构建了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为基本架构的产品体系,实现了软硬件产品功能的模块化与标准化,在此基础之上,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视听信息技术解决方案。

  (1) 销售体系

  公司设有销售部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和宣传工作,销售部门包括:1)销售部,负责制定区域销售计划、安排销售培训、组织各类产品销售活动。针对下游客户所处市场领域不同,销售部下设多个销售团队分别负责针对不同领域下游客户的销售工作;2)技术商务部,主要负责客户需求分析、解决方案设计、产品演示等售前技术支持工作以及持续跟踪和研究行业发展动态,积极辅助公司产品定位及新技术推广工作;3)销售技术服务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实施工作,并辅助销售部门进行售前方案交流、系统演示等工作。

  (2)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非直接销售。直接销售是指公司与产品的终端客户直接签订商务合同或中标后签订商务合同,合同的对手方为公司产品的直接使用者。非直接销售指公司通过集成商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或终端客户。

  (3) 获取订单的方式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以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为主。公司获取订单的形式可分为招投标方式和商务洽谈方式。1)公司直接参与到终端客户项目的方案设计、技术交流等日常活动中。招投标模式又可分为公司直接投标和公司通过系统集成商参与投标两种。2)对于不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客户建立联系、签署合同。

  (4) 客户信用管理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对客户执行严格的信用管理,并由销售部拟定“客户综合评估报告”,根据客户的合作年限、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逾期付款情况及当期的财务报表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具体情况对客户或地区、省区确定授信金额,以确保将客户的回款风险降至最低。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拟定合同,并进行合同评审,经销售部门负责人、专业律师、总经理审核相关条款后,授权销售业务人员对外签订,从而避免出现合同风险。销售过程结束后,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并按月度编写《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销售业务人员负责在应收账款账期到期前及时进行催收货款,并由财务部负责监督。

  (5) 售后服务情况

  根据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公司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对实施的项目或销售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对实施的项目或销售的产品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在保修期内的,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系统维护、软件免费质保升级,并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及配件损坏的,无偿为客户进行维修和配件更换;对保修期外的项目或产品,主要根据客户具体需求,通过销售人员报价获取业务并完成售后服务工作;销售人员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整理客户反馈的意见。公司未设置单独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工作主要由销售技术服务部承担。

  3. 采购模式

  公司内设采购部门负责销售及生产部门所需外购产品及原材料询价、采购、到货跟踪以及供应商开发管理等工作。具体采购模式可分两大类:

  第一类为公司依据客户订单需求,向成品设备供应商采购具备特定功能并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项目通用硬件设备及配件,具体产品主要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网络设备、工业电视机、行业专用设备以及其他特定配件等。针对上述外购成品的采购计划,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随时调整,确定具体采购需求后向原有及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择优选择供应商,并最终签订合同;供应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由公司或客户方指定人员根据合同及送货清单对包装外观、产品数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在收货过程中若存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采购部门立即与供应商沟通,协调解决质量问题或重新执行采购。

  第二类为公司基础研发部硬件研发人员根据产品功能需求选型确定原材料采购内容,完成硬件电路图及电路板布线设计后,图纸交由外协厂商进行生产,并最终为公司提供合意产品。该模式下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印刷电路板、机箱、配件等。针对上述原材料每月由生产部组织召开生产计划协调会,对于生产所需采购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原材料确定“月度生产计划”,并依据此计划核对当期安全库存量,若出现不足则立即安排采购。委托加工服务是公司上述采购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新样机生产或第一次小批量生产时,采购部门依据委外加工产品生产工艺技术难度择优选择外协厂家,并对潜在外协厂商进行询价,经沟通谈判、技术考察初步确定合作关系后,公司向其提出产品工艺、数量、质量及包装等相关需求,同时安排生产部门协同研发部门督导受托方生产委托加工产品样品;样品经调试检验确认合格后,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后续批量生产。上述委托加工产品生产完工后,由外协厂商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经公司生产部人员根据合同及“送货清单”对包装外观、数量等要求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入库。

  4. 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环节主要是负责“嵌入式软件”的程序烧录、调试、老化等软件安装过程,以及零星的硬件产品的组装和检验过程,故无需购置大量机器设备和聘请大量的生产人员。上述生产环节均为室内完成,不涉及环境污染及处理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将技术含量较低的PCB电路板、机箱结构件生产等非核心工序交由第三方定制完成;PCB电路板、芯片、电阻电容等元器件的焊接则由公司出具图纸,由外协厂商负责焊接、加工。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专注于视听大数据领域,为广播电视、新媒体、教育、军队、人防等行业用户的视听信息技术智能应用提供产品与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业务属于大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子类“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1-1-107“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别中的“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视听信息技术行业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一个细分领域,是指利用音视频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及管理、呈现以及人机交互、数据分析、可视化等信息化技术,为采集、处理和呈现信息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支持的行业领域。目前视听信息技术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会议交流、监控指挥、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在线社交、主题乐园、文化演艺及展示、科研教学、军事培训、工业设计与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成为提升信息传输及呈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

  技术趋势引导层面,以《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为指导,从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实际出发,2020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组织制定并印发了《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统筹规划覆盖采集、制作、传输、呈现、应用等全产业链的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促进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需求牵引层面,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全国各地相继出台加快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激发了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以智能化视听作业为特征的监管监控、教学研讨、指挥调度、展览展示逐步成为常态,越来越多的新型视听空间建设需求开始涌现,视听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应用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从社会现象来看,2020年的新冠疫情是人类社会经历的百年一遇的健康危机,社会生产生活的方式在变,节奏在变,价值观念在变,从云生活到云工作,从云课堂到云就诊,从云散步到云娱乐,视听技术从未像现在这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视听大数据智能应用的发展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总体态势。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视听信息技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需要保持较高的技术投入并准确把握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

  首先,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要求:1)高可靠性,以保证提供连续可靠的视听数据采集、分析、管理服务;2)高准确性,在视听内容分析、质量分析中保持高准确度。3)高清晰度低延时,通过提供较好的画质和较低的交互延迟提升用户使用体验;4)高安全性,防止视听数据在传输分发过程中被截取或篡改内容;5)高兼容性,以适配不同类型的视听数据传播渠道、编码格式、传输协议等。

  其次,行业下游客户涉及广电局、广播电台、电视台、地球站、发射台、运营商、人防办公室、公安局、气象局、教育机构等,不同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技术需求也不尽相同,企业只有深入垂直行业、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才能研发出匹配用户真实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持续为广播电视、新媒体、教育、军队、人防等行业用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主要是基于强大的音视频技术研发能力和长期的行业实践积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边缘采集技术的积累

  广播电视行业经历了从模拟到数字、从标清到高清、从高清到超高清,以及信号传输网络的数字化、IP化改造历程,当下,网络视听和视频社交平台也逐步成为重要的媒体窗口。在边缘采集环节,涉及各类广播电视信号的采集技术、互联网视听数据的采集技术,信道的多样化、传输协议的多样化、传输内容调制编码格式的多样化,再加之用户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形成了较高技术门槛。公司凭借稳定的研发团队、厚实的技术实力以及精作深耕的发展理念,伴随着广播电视技术一路成长,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技术体系和模块化的嵌入式产品以及规模化的平台产品。

  ● 智能分析技术的积累

  视听信号传输安全以及内容安全是视听技术的细分领域,这其中涉及较为复杂的数据分析,包括码流传输协议分析、会话信令分析、码流编码格式分析、码流内容异态分析、音频指纹和语义分析、视频内容人工智能分析,以及基于大数据积累的聚合分析和追踪分析等。公司从最初的视听信号传输信道监测进入视听技术领域,伴随着多年的行业实践,逐步实现了基于智能分析技术上全栈的多层次积累,可以根据用户的行业应用和具体需求,快速组织技术模块,形成完整、成熟、稳定、针对性强的视听产品与方案,给公司在市场实践中带来明显的竞争优势。

  ● 数据可视化技术的积累

  在数据可视化呈现上,公司注重信息化视听的顶层场景设计,利用大场景来体现数据资源和信号资源在业务流中的作用以及人机交互关系,将多画面融合,将画面与传输链路融合,将数据标签与画面融合,将画面与空间融合,将业务呈现与大屏进行联动,将坐席、大屏以及业务呈现进行联动,从而在一定的视听空间内形成灵活的画面调度、资源分析、人机互动的视听数据应用方案。

  综上,行业新进者在视听技术应用的竞争中面临较大的挑战,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先进的视听信息技术企业,主营产品包括视听业务运维平台、媒体内容安全、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三个业务领域,下游广泛应用于广播电视、新媒体、教育、军队、人防等行业。

  在广播电视、新媒体行业,公司的监测、监管产品目前已基本覆盖了国内各级监管机构、播出机构,并得到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级)以及全国28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省级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以及30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省级广电网络公司,央视新媒体(国家级)以及28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的IPTV播控平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的20个省分公司,咪咕视讯、央视网等网络视听平台以及多家政府保密单位,收入规模持续增大,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领域的业务开拓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新增多所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用户,包括山东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在军队、人防行业,公司与多家省级人防单位建立起合作关系,参与重点人防工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武警用户群体也在持续壮大,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公司是中国广播电视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技术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NGB广播电视安全管控组理事单位)、北京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视频体验联盟”发起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广播技术研究实验室”成员单位、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会员单位等,累计参与制定多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加入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牵头成立的“8K标准研究联合工作组”;公司参与撰写的《超高清智慧交互显示终端主要性能技术规范》作为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标准发布;公司参与研究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媒体监测监管应用试点》课题接近收尾阶段;同时,公司还在积极参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测监管标准体系》、《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智慧监管白皮书》的撰写工作。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超高清视频产业高速发展

  视频是信息呈现、传播和利用的重要载体,是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基础技术之一。超高清视频以其更强的信息承载能力和应用价值,将有力推动医疗、工业、安防、消费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变革。从产业链上看,超高清视频市场包括核心元器件、视频生产、网络传输、终端呈现等多个环节。

  自2019年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来,地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也随即启动,各省市也各自发布了地方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和应用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其中广东启动“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四川成都建设国内首个国家级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央地联动、多点开花的产业局面逐步形成。《计划》提出了到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的发展目标,在政策引导和各方资源积极投入下,产业总体规模有望超过4万亿元,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到2亿。2020年“超高清+5G+AI+VR”融合发展应用不断被发现,面向新媒体、体育赛事、重大活动、工业制造、医疗等领域的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逐渐增加。202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技术迭代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推进超高清视频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4K/8K超高清视频产业迭代创新和融合发展,并指出了具体实施举措和近期主要任务。截至2020年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批准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频道、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综艺4K超高清频道、广州南国都市频道、上海欢笑剧场、杭州求索记录频道和北京冬奥纪实4K频道共计6个超高清电视频道。

  超高清视频内容资源极大丰富,网络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制播、传输和监管系统建设协同推进,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随着超高清技术的普及应用,将进一步激发视听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

  (2)5G技术带来行业重大变革

  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5G的发展将极大重塑医疗、工业、娱乐、安全、物联网等领域的发展,推动消费市场供给端的升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效率,从而激发居民新一轮的消费热情。因此,我国政府将5G视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的重点之一。

  自2019年6月6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以来,5G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20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从网络建设、应用场景、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角度作出部署。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各省市共出台40多项5G政策文件。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广东、深圳、成都、重庆等省市纷纷发布了5G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如《江西省5G发展规划(2019-2023年)》、《湖北省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大连市5G发展规划(2019-2023年)》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预计,到2025年,中国5G用户将达到8.16亿,占移动用户的48%左右。

  网络带宽及网络连接速度是衡量视听系统网络化程度的标志,在5G时代,5G的大带宽性能可以助力超高清(UHD)视频内容普及;5G低时延性能能够提升视频业务交互式体验;5G网络切片能力,可以拓展全景及个性化直播应用场景。另外,在各类视听业务中,5G可以实现采集移动化、智能化;可以对视频进行云存储、编辑、审核、自动处理、即时发布,也能够方便人员在移动端采编;在播放上,可以达到随时随地、多屏合一,优化感官体验。5G技术将会使视听信息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未来随着5G技术逐步推广应用,视听信息技术行业将迎来重大变革。

  (3)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近年来,媒体格局、舆论生态、传播技术深刻变化,对媒体行业发展提出许多新要求和新挑战,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自2018年8月21日-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对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后,各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从体制、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推动媒体融合并向纵深化发展的要求;2020年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中明确提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

  在组织实施上,2019年1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受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组织编制并审查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同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上述标准和规范的颁布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总体架构及各项功能提出了要求,并对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安全、运维监控、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关键指标要求、测试与验收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促进了县级融媒体的健康发展。融媒体中心建设将成为我国未来媒体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重点,伴随着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逐步实施,将推动视听信息技术行业进一步发展。

  (4)智慧广电战略持续推进

  智慧广电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5年时间,广播电视在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智慧化发展协同推进,智慧广电发展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智慧广电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播电视在国家数字经济总体战略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智慧广电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格局,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广播电视服务。

  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智慧广电战略以来,广电各级机构开始紧锣密鼓的推进战略落地。2020年5月20日,中国移动“牵手”中国广电,签署了5G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保持各自品牌和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共同探索产品、运营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在内容、平台等多方面深入合作,在渠道、客户服务等方面协作运营。

  2020年9月24日,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全国一网”阶段性整合完成,这为中国广电5G进一步建设铺平了道路。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广电5G先导(一期)项目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西安6个核心节点的建设和北京、西安、上海、成都等10个骨干节点建设。下一步,中国广电还将完成重庆、西宁、兰州等21个骨干节点建设,实现骨干传输网由“三纵三横”向“五纵五横”的升级,以6个核心、31个骨干、3个NAP、10个直连点、3个国际通道及双平面目标架构打造宽带数据网,边缘节点目标覆盖全国337个地市,直接为城域网、甚至小区提供宽带服务。未来,随着5G新型网络能力的提升,中国广电将持续推动5G NR广播技术及业态创新,在最大化5G 700MHz低频网络能力的同时,构建具有差异化的5G低频段能力网络。2020年9月发布的《5G广播中国战略及前景展望》强调:5G广播是采用引入中国技术提案的国际通用3GPP技术标准,利用广电现有发射站点资源,独立建设一张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网络。手机终端芯片支持接收5G广播信号,用户可随时随地免流量享受看电视、看直播、听广播等移动多媒体服务,并可综合利用移动通信通用技术通过5G广播信道与通信信道的协同配合,实现智慧网络信息交互和视频点播。

  随着智慧广电战略的持续推进,将会进一步带动上下游产业相关的发展,特别是广电天然的视听属性,为视听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5)教育信息化全面开展

  教育信息化的目标是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信息技术特别是智能技术的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实现更加开放、更加适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续的教育,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走在世界前列,真正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子。

  自2018年4月教育部出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以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先后发布。2020年3月,中央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总体目标,从教育信息化的相关具体措施上,包括深化教育改革、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教育信息化的全面开展,对教学方式、教学环境的改造,教学管理,教学业务平台的建设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视听信息技术将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86.53万元,同比增长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2.55万元,同比减少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38.30万元,同比减少7.8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 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务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本节“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372,953.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发展需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19日,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77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5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96.65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56.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9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035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9日,博汇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博汇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汇科技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博汇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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