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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或“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于2020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

  中金公司作为国联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国联股份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北京证监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监管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4日对国联股份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江涛及项目组成员李云飞、李天际。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进行了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国联股份的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和专户存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国联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国联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重点关注了上述三会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告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重点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相关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使用台账、银行对账单等文件和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情况及公告文件,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专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投资协议,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不存在关联交易显失公允、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有关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互联网信息报道等文件资料,并就公司经营情况、近期行业及市场的变化等情况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阶段持续督导期间,国联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与国联股份高管及员工进行访谈和实地检查,为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中介机构也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联股份制订了公司治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签名:江  涛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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