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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晓鸿,201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7月起在大华所任职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7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拉丁”)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775,826.68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号),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9.4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2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85.4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43.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2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9,887,187.31元,拟置换9,887,187.31元。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3,888,639.37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88,639.37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75,826.68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558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75,826.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75,826.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558号);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号)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43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0,284,962.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9,222,796.96元(含税)后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1,062,165.04元;

  截至2020年10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0,284,9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854,818.7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434,430,143.22元。

  截止2020年10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当天扣除的承销保荐费所涉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后续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所涉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2,877,452.65元(其中2020年度2,699,150.77元),该笔款项应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基本账户支付发行费用所涉印花税108,634.69元,该笔款项应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回基本户。公司已于2021年4月完成上述款项的划转。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0年10月21日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22日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西部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储存情况;公司授权西部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拉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阿拉丁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557号)。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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