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95             公司简称:盘江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6,202万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以及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煤炭和电力。

  煤炭产品经营模式:对开采出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获得的煤炭产品主要为精煤和混煤。其中,精煤产品可分为焦煤、喷吹煤等,主要供钢铁、化工行业使用;混煤又称为动力煤,是良好的燃料,主要供电力、水泥等行业使用。

  电力产品经营模式:在盘江矿区建设坑口电厂,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并利用煤炭生产过程中尾矿或废弃物,进行低热值煤发电,从事电力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煤炭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四大行业,既有能源属性,也有化工属性。公司是贵州省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收购完成盘江控股持有的盘南公司54.90%股权,盘南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与盘南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盘江控股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股权并购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各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重述后各季度财务数据与2020年度已披露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

  2020年,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形势,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克服困难,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沉着应对市场挑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主要目标任务,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面对困难和挑战,较好完成经营目标任务

  1.努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一是沉着应对疫情考验。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迅速组织复工复产,努力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较好完成了生产目标任务。二是面对汛期强降雨恶劣天气,公司及时研判、提前部署,认真分析水情,仔细排查水患,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强化防治水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顶住冬季低温、雨雪、凝冻极端天气等多重压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保持了生产的持续稳定。

  2.积极应对市场挑战。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产业复工复产恢复缓慢,库存持续累积,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煤炭需求减弱,煤价快速下行,行业效益大幅下滑,应收账款回款困难,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市场变化。一是拓展销售渠道,稳定销售市场。采取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在稳住攀钢、柳钢等战略客户市场份额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市场,开发新用户。二是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狠抓提质增效。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严格质量监督检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生产合格优质产品,坚决维护“盘江煤”品牌形象。三是加强经营管控。深化内部挖潜,狠抓增产增效、提质增效、降本增效、减人增效、创新增效、改革增效,全面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强基固本狠抓基础,发展根基更加牢固

  1.筑牢安全基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二是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夯实“一个基础”、完善“两项工程”、健全“三个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为公司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扎实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治理系统工程,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全年瓦斯抽采利用量1.76亿立方米,瓦斯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2.巩固环保基础。一是全面贯彻绿色开发、综合利用、生态治理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依靠技术进步抓好“三废”综合利用,加大矿井水、煤泥、煤矸石、瓦斯的综合利用力度,变废为宝,取得了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加大环保投入改造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推进环保重点工程,原煤储煤场封闭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矸石山覆土复绿工作成效显著,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3.夯实生产基础。一是积极构建长期稳定和谐的生产关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考虑瓦斯治理、煤层配采、采掘接续等多种因素,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认真研究制定采掘接续方案,保证未来接续宽裕、配采科学、抽采达标。二是狠抓系统工程,直面问题和困难,坚定不移抓开拓,使生产系统更加优化简化,使通风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为生产接续打开有利局面。三是保障有利的生产要素,持续加大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投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组建专业化的采掘队伍,提升班组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提升煤矿管理水平。

  (三)坚定战略发展方向,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1.煤炭规模实现新突破。一是煤炭生产产能较快增长。金佳矿佳一采区(90万吨/年)顺利投产;盘南公司股权并购如期完成,新增产能330万吨/年;首黔公司股权重组实现公司绝对控股,新增产能30万吨/年;公司煤炭产能达到1360万吨/年,较上年增长49%。二是老矿井技改加快推进,山脚树矿、月亮田矿、土城矿技改扩能已进入联合试运转,预计新增产能315万吨/年。火铺矿、响水矿技改扩能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新矿井建设有序推进,杨山煤矿(120万吨/年)技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2.产业链延伸取得新进展。公司在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的同时,紧紧抓住贵州省新型工业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引进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努力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盘江煤电集团产业布局要求,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引进贵州省最先进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和高效环保技术,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煤电联营项目,投资设立新光公司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为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保障。

  3.科学发展呈现新亮点。一是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的发展思路,升级了大批现代化先进采掘生产装备,对各矿井供电系统、辅助运输系统、采煤工作面进行自动化改造,建成3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山脚树矿被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降低了安全风险和劳动强度,提高了开采效率。二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完成了“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实现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切实为企业瘦身减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持续推进整组提效,精简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一线生产和辅助人员,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建立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重大决策的要求、内容和主要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不断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风险防范。一是始终坚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风险可控、科学发展”的治理理念,依法依规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全年共组织召开11次董事会,共审议49项议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9项议案,保证了科学决策,防范了重大风险,促进了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问题。

  (五)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维护股东共同利益

  一是充分认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会议精神和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较好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用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二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参加投资者交流会,分享公司的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吸引各界投资者到公司调研考察,赢得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监管要求和编报规则为标准,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理解性,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1,143.82万吨,生产商品煤975.56万吨,销售商品煤1,036.26万吨(含外购商品煤59.2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48,100.53万元,利润总额107,565.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222.79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9,689.78万元,较同期725,593.31万元减少95,903.53万元,降幅13.22%。主要原因是(无特殊说明,均为外销收入分析):自产煤炭收入较同期减少68,203.40万元,外购煤炭收入较同期减少27,145.40万元;公司下属矿机公司对外设备维修、设备租赁业务受疫情影响大幅减少,机械类产品收入较同期减少1,020.45万元;发电厂对外电力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465.72万元。

  2020年,贵州地区混煤销售量增加,精煤销售量减少,收入与同期基本持平;云南地区精煤销售量增加,混煤销售量减少,但精煤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5,425.96万元;广西地区精煤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22,579.67万元;四川地区精煤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61,860.41万元;其他地区精煤销售量、混煤销售量均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5,812.45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外购商品煤销量59.22万吨,其中:精煤17.93万吨,混煤41.29万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营业成本441,770.98万元,较同期473,206.91万元节支31,435.93万元,降幅6.64%。其中:

  ①煤炭业务营业成本436,356.55万元,较同期465,871.76万元节支29,515.21万元,降幅6.34%。主要原因:材料费较同期增支1,171.47万元,增幅2.21%,主要是公司下属山脚树矿、月亮田矿技改扩能,增加材料投入;折旧费较同期增支1,788.89万元,增幅14.11%,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转资计提折旧增加;职工薪酬较同期节支1,873.52万元,降幅0.8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社保费用减半征收2-6月企业负担部分;地塌费较同期节支6,283.78万元,降幅65.27%,主要是本年搬迁补偿较同期减少;外购煤成本较同期节支27,126.32万元,主要是本年外购商品煤量较同期减少11.20万吨。

  ②电力业务成本4,202.68万元,较同期6,156.35万元节支1,953.67万元,降幅31.73%。主要原因:本年电厂锅炉进行大修,发电小时数减少,各项成本费用降低。

  ③机械业务成本25,967.18万元,较同期24,887.08万元增支1,080.10万元,增幅4.34%。主要原因:材料费较同期增支1,777.30万元,增幅10.95%,主要是机械业务进行自动化技术升级改造,增加材料投入;职工薪酬较同期节支1,048.68万元,降幅22.6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社保费用减半征收2-6月企业负担部分。

  四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依托资源、区位、技术、管理等比较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构建煤炭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1.聚焦煤炭产能提升

  站在服务全省工业发展的高度,从保障能源供应的角度出发,毫不动摇坚定煤炭主业发展方向,全面聚焦煤炭主业主责,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必备要素的投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加快生产矿井产能释放,加快老矿井技改扩能,加快新矿井投资建设,加快规划矿井手续办理,力争年底产能达到2000万吨/年左右,力争“十四五”末产能达到2600万吨/年以上,持续巩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龙头地位,不断强化公司在我省能源保障中的支撑作用。

  2.聚焦产业链延伸

  按照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优势,补齐建强煤炭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价值,促进煤炭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以贵州省“煤电扩能、增容、提质行动”为契机,加快发展煤电联营项目,在盘江矿区覆盖范围内,建设高参数、高效率、高环保发电项目,加快推进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在2023年建成投产,实现煤电一体化发展。

  五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更是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坚守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狠抓煤炭主业、狠抓产业链条、狠抓经营管控,做大煤炭产能,做优煤炭产业链条,做强经济效益,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股东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2021年的主要经营预算目标是:生产原煤1,290万吨,自产精煤442万吨、混煤577万吨、低质煤120万吨,发电量21,000万度,营业总收入784,000万元,利润总额111,000万元。

  为确保2021年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必须做到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按照“12345”总体发展思路,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公司发展全过程和工作各方面,全力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二要聚焦煤、电两大核心主业,按照“煤龙头、电骨干、新能源补充”的产业布局要求,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产业链条。三要守好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好安全、生态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四要抓牢接续、配采、瓦斯治理和队伍建设四大要素,做到接续正常、配采合理、抽采达标、队伍稳定,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安全生产。五要抓好党的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五项”重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经营管控,提高新发展效益

  (1)加强生产管理,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产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各个步骤、每个环节、必备要素,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有系统思维,超前谋划采掘接续与煤层配采配洗和瓦斯治理,保持从容均衡生产。二要树立时间任务观念,科学合理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三要强化效率效益意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先进装备和先进技术,抓好单产单进,提高生产效率。

  (2)加强经营管理,严控生产成本。成本是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是现代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要全方位建立成本管理体系,认真分析成本结构,找准成本动因,对标对表做好成本管控。一要逐级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把全面预算向下逐级延伸到区科、到班组、到岗位,凡是没有预算的项目支出,一律不纳入经营核算。二是要严控资金成本。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货款回收,做好“两金压控”,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三要降低物资储存成本,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做好代储代销,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物资性价比,降低综合成本。四要抓好开源节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加大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力度,多渠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销售管理,维护品牌形象。一要严格商品煤质量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建立完善商品煤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降低原煤灰分,降低产品成本,坚决维护好“盘江煤”的品牌形象。二要优化产品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最大限度、最大可能把原煤洗选成不同品质的商品煤,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提高整体综合经济效益。三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北方钢铁企业往南迁移的机遇,提前做好市场规划和开发,重点关注柳钢防城港项目和宝钢湛江项目,为公司下一步产能提升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3.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新发展合力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组织保证、思想保证。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把党组织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层级、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二要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主责主业,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3)持续深化内部改革。一要深入开展对标提升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督促检查,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双百行动”改革。全力推动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做好整组提效工作,强化收入分配管理,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薪酬能高能低、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新机制。

  (4)全面加强作风能力建设。一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补齐能力短板、填补知识弱项、消除经验盲区,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一线作战”,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提升”,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 其他事项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2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董事长:朱家道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业务每日余额不高于10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8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于2018年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由于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因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和公司的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本事项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8年7月1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2018年至2020年该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关联方名称: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治安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03日

  营业期限:2013年05月0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0067726228Q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6H25201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亿元,持股55%;本公司出资2.25亿元,持股45%。

  财务和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11,621万元,负债总额154,91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6,71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665万元,净利润3,822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原则

  1.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并无任何必须从财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2.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对于公司而言不逊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当时为本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二)服务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存款业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3.财务公司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协助公司实现对其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4.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5.财务公司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7.财务公司对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商业汇票托管、资金集中结算等。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9.交易限额: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业务每日余额不高于10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8亿元。

  (三)服务价格及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在参考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下,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内,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给予的同等存款利率水平;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服务费用或利率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或利率。

  (四)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可以获得财务公司提供的多方面、多品种的优质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三)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按照规定在会前将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及时送达我们,经过审阅,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风险控制

  为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公司和财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制订了《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规定,在获准范围内依法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盘南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公司拟在3.60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盘南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为二年期,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盘南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盘南公司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在3.60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本次为盘南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号)。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发海。

  3.注册资本:6.15亿元。

  4.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及销售;原煤开采。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盘南公司资产总额22.43亿元,负债总额14.7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72亿元;2020年盘南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净利润1.47亿元。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54.90%,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6.35%,深圳道格混改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1.43%,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股比例为7.32%。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根据盘南公司融资需求,公司拟在3.60亿元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盘南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为二年期,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贷款利率、选择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等。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盘南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委托贷款的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随时关注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盘南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对公司合并报表收益无影响。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委托贷款余额24,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签署《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28亿元(含税)。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合同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审批决策程序后生效。

  ● 该项目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该合同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筹资、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经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48.3亿元。为了加快推进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与西南电力设计院签订《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战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48.3亿元。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北侧。

  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该项目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2、合同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承包范围: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2.总承包合同金额: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含税)叁拾陆亿贰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628,277,887.00);人民币(不含税)叁拾贰亿柒仟壹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伍拾壹元整(¥3,271,632,451.00);因本合同技术协议与投标方案差异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暂未计入本次合同总价,后续根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工期目标: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

  4.合同生效: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合同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审批决策程序后生效;总包方将工程交付发包方后,在发包方支付完毕全部竣工结算款,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除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5.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

  6.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争议:

  (1)向发包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提交仲裁机构按其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西南电力设计院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筹资、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及新光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与西南电力设计院沟通协商,共同加强管理,促使项目正常建设、合同如期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2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96,515,55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5、公司2020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6,222.79万元和71,959.90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0年度持平;(2)较2020年度增长10%;(3)较2020年度下降10%。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1、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如上表所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同步增长,短期内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业开展,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经济效益和持续健康发展。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非常重视人才队伍的引进及建设,建立起了系统的梯队人才培养机制,已经形成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团队,在人员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情况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密切相关,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良好的人员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重视创新能力建设和研发投入,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并将研究成果切实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矿井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单轨吊、巷修机等先进装备广泛应用,采煤工作面全面实现机械化开采,自动化、智能化示范项目稳步推进,生产效率有效提升,同时煤炭洗选加工技术走在行业前列,因此公司在燃煤发电的煤炭供应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公司在燃煤发电领域亦有多年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发电业务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贵州省经济保持快速发展,产生较大用电需求。2020年贵州省经济运行呈现出“强劲恢复、稳定转好、逐季回升”的良好态势,地区生产总值17,826.56亿元,同比增长4.5%,2018年至2020年贵州省全社会用电量复合增长率为3.45%,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3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显示,贵州省在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资源约束指标、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方面均为绿色等级,具备较好的煤电装机可行性、经济性。贵州省由于电煤紧缺,贵州省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整体偏低,2018年以来电煤紧缺状况有所好转,但依然存在电煤保供的压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通过煤电联营延伸产业链布局,利用煤炭资源优势满足区域内的电力供应需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着良好的市场储备。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如下回报填补措施:

  (一)高效利用资金提升公司产能和规模,积极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统筹应用于募投项目,高效推进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建设,在煤炭资源优势基础上发挥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发电业务将成长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增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本结构亦将更为合理,财务费用得以下降,整体流动性将有所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尽快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2),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2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D3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