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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延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以下年初余额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期初调整后的余额:

  资产负债表: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8.60%,主要系本期新增押金保证金等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44.65%,主要系装修工程本期完工所致。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78.02%,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64.17%,主要系本期业务结算确认收入所致。

  利润表: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1.66%,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本期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51%,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本期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5.50%,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所投资的合力思腾公允价值本期无变动所致。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85.01%,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本期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所致。

  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7.24%,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本期经营活动及支出正常进行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16%,主要系本期无对外投资款项支付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6.94%,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博彦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方式并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同意终止“数据治理及金融大数据解决方案技术升级建设项目”“园区运营、IT运维、舆情、数据标注与审核大数据解决方案技术升级建设项目”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4,341.34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斌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毅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第二种是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第二种方法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该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第二种方法,并采用简化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8)。

  七、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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