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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第5、9、10、1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第1至8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第9至11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6日及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

  (三)现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5月7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证券事务部收,邮政编码:51813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55-862672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会议联系传真:0755-862672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

  邮政编码:51813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五)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28

  投票简称:振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石春和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刘丽馨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598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41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6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3%。资产总额为142,451.5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4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3,520.7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61.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6号),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9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范围并参考市场价格,同意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44,723.2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0,544,723.2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邦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 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94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7365.99万元的11.17%。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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