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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定点信的中标通知,合计中标锂电设备4.8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中标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业务中标情况

  杭可科技近日收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标通知,中标项目为锂电池生产设备,中标金额4.8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周佳

  5、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人民币

  6、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7、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9、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尚无销售收入确认。

  10、宁德时代作为上市公司及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审议程序

  本次中标为收到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定点信的中标通知,尚未签订纸质订单,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本次中标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标准,但已达到公司自愿披露的标准:日常经营合同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的,应当披露。

  四、交易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次中标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业务拓展,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宁德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交易履行的风险分析

  因中标设备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本次中标最终交易额及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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