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版)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60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454.70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349.37万元。
注4:由于五象新区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且入住率偏低,接入厂区的污水水量不足,未达到预期污水处理负荷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17.71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10.29万元。
注3: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于2020年8月1日正式投产,执行一级A出水标准,污水处理成本较高,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仍按原价格标准1.78元/立方米执行。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1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11)。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5,668,490.5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6,566,849.06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86,711,378.47元,扣除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79,467,576.93元,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6,345,443.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50,551.00元(含税)。
2、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11)。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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